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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4-07
| 项目名称 | 固体制剂车间VOC废气治理设施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开发区9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6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民 |
| 联系人 | 王静 | 联系电话 | 0417***0999 |
| 项目投资(万元) | 180 | 环保投资(万元) | 18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0-20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企业原有固体制剂车间有两个VOCs排放口,产生的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执行的排放标准同为《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采用的治理设施为四级水膜喷淋吸附,本次改造后将两个排放口合并为一个25米高排放口,废气处理设施改为RTO蓄热式燃烧设施(包括前置水洗 RTO燃烧 后置活性炭吸附等工艺)。原有两个排放口排放的废气成分、性质相同(均为非甲烷总烃为主的有机废气),且合并后不会导致污染物稀释、反应或有其他安全风险,废气治理设施RTO(蓄热式热氧化)工艺对非甲烷总烃的去除效率可达99%以上,能稳定满足严格的排放标准,尤其适用于浓度较高、成分复杂的有机废气。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挥发性有机物通过管道收集后采取RTO蓄热式燃烧(水洗 RTO燃烧 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25米高废气排放口排放至大气 | ||
| 承诺:**** **民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民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6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