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3.25万吨/年黄磷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3.25万吨/年黄磷项目
2.建设地点:**省黔南州**县**瓮福产业园(天文镇白泥坝)
3.建设性质:**
4.建设规模及内容:(1)3.25万吨/年黄磷装置;含原料及仓储系统、矿浆储槽系统、板框压滤系统、配料计量系统、黄磷电炉、黄磷炉气净化、精制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黄磷尾气洗涤、黄磷渣库系统、磷渣出渣及余热回收、磷泥制磷装置、烟气脱硫及除雾等工艺单元;装置区内公用工程及配套公辅工程,含氮气、空压、给排水、消防、安全及“CCTV”系统等;(2)团球矿隧道窑停车线;(3)烧结矿烘干机:燃烧系统及配套管线;(4)10万吨/年超微粉装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开发区****园区
联系人:石胜磊
联系电话:185****7914
电子邮箱:****@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区晒田坝路1号
联系人:柏工
联系电话:0851-****4058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录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具体链接如下: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本建设单位承诺: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期间,公众也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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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