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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处理40万吨钢渣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处理40万吨钢渣项目
地点:**市观音寺镇英李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3000m2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唐新中
联系电话:138****658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