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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公司年产20000台(套)智能型电动阀门执行****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07 | |||||||||||||
| 申请人浙******公司向本局提出浙******公司年产20000台(套)智能型电动阀门执行****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地址在桥下镇西岙村,调整内容为: 总平面图: 1.场地室外设计标高由7.30m变更为7.60m,厂房±0.00m标高改为7.75m,办公楼±0.00m标高改为7.90m。 2.大门北侧围墙由镂空改为实体围墙。 3.控制性规划指标未做变更。 厂房: 1.厂房每层各货梯、客梯及贴临井道尺寸调整。 2.厂房一层平面图东北侧新增生活水泵房。 3.厂房一层平面图西北侧立体库北侧新增一个室外疏散出口,防火门改至东侧3T货梯下方。各层平面图南侧新增一个防火卷帘; 4.厂房机房层平面图北侧、西北侧辅助用房、准备间改为设备机房,标高改为24.20m;东北侧设备用房改为过厅,标高改为24.20m,楼梯间改为向过厅开启;中间3t货梯机房增加强电井。 办公楼: 1.办公楼南侧楼梯间因无障碍需求,墙体外扩,一、二层平面相应修改。 2.办公楼五、六层平面图北侧卫生间因无障碍需求,布局修改。 3.办公楼机房层北侧新增强电井。 4.办公楼立面效果变更:三、四、五层及屋顶层 层间铝板幕墙缩小,幕墙后内衬120宽900高砖墙,符合防火规范对建筑上下层之间的防火间距大于1.2m的要求。详见立面图及剖面图。 调整后建筑布局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见附图所示,现予以公示。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联系电话:****2761)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 2026年04月0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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