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鸭养殖项目第二次公示 |
| 2026-04-07 |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何鸭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何鸭养殖项目 项目地址:**市**区山门镇头道沟村三组 建设内容:本项目****基地开展肉鸭养殖项目。项目采用温室大棚网床养殖工艺,利用场区现有13座大棚作为鸭舍,**喂料、饮水、通风系统等设备设施,并配套建设污水池、储粪棚等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最大存栏5万只肉鸭,年出栏30万只肉鸭(每2个月出栏一次,年出栏6次)。 项目性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 (2) 联系人:王经理 (3) 联系电话:138****4642 (4) 通讯地址:**市**区山门镇头道沟村三组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省****公司 (2) 联系人:孙经理 (3) 联系电话:133****5876 (4) 通讯地址:****开发区****广场 (5) 电子邮箱:****@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链接: https://pan.**.com/s/1ntpwqi9bmwua292ddkovtgpwd=w4c4 提取码: w4c4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向报告书编制单位和建设单位查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