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水国际机场旅客捷运系统计量器具检测项目(2026年5月15日—2031年5月14日)公开比选的延期及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
各潜在供应商:
我单位组织的“**长水国际机场旅客捷运系统计量器具检测项目(2026年5月15日—2031年5月14日)”公开比选活动,已于2026年3月31日在城轨采购网(网址:www.****.com)发布了比选公告。
根据项目需要,对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澄清及修改。鉴于该澄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为保障所有潜在供应商有充分、公平的准备时间,根据相关采购法规(如《****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等),现决定对本项目时间安排进行顺延,并对招标文件进行如下澄清。
一、 澄清/修改内容
文件章节:三、发出比选文件时间及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原内容:
(1)发出比选文件时间:2026 年 3 月 31 日至 2026 年 4 月 7 日
(2)报名截止时间:发出本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 4 月 7 日(星期二 ),23:59标书代写
(3)开标时间: 2026年4月8日 上午10:00标书代写
澄清/修改后内容:
(1)发出比选文件时间:2026 年 3 月 31 日至 2026 年 4 月 14 日
(2)报名截止时间:发出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 4 月14 日(星期二),23:59标书代写
(3)开标时间: 2026年4月15日 上午10:00标书代写
文件章节:三、要求
原内容:
4.响应保证金
4.1本项目响应保证金:金额为¥ 3238.43元;
澄清/修改后内容:
4.响应保证金
4.1本项目响应保证金:金额为¥ 3240元;
二、其他事项
1.请未按澄清后金额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人,按本澄清要求的金额补足保证金。
2.本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与原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3.已响应投送过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需重复响应提交比选材料。
4.本次澄清不改变采购项目的标的和核心资格要求。
5.由此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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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