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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市1#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排水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4720
通讯地址: **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管理处
邮编:570203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 项目名称: | **市1#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排水工程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省省直辖****村委会南道村 |
| 环评单位: | **双帆****公司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市1#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排水工程地址位于**市东澳镇。主要建设内容为**2根 D1219排海管道,一用一备,单根排海管道长1830.5m,污水排放量10万m3/d。 |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工程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及有关规划。工程投用后解决现有污水近岸排放排放问题,有利于改善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在切实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前提下,工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基本可行。 |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工程符合产业政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 |
| 选址合理性: | 依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工程排放口位于**海渔业用海区,用海类型属于特殊用海中的排污倾倒用海,满足渔业用海区可兼顾特殊用海的管控要求。 |
| 清洁生产水平: | 本工程海底管道在埋设采用顶管、开槽沉管相结合的施工方式,铺设完成后上部使用块石保护。 |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施工船舶配备储污水箱,船舶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分别收集上岸后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陆域施工场地设临时沉淀池、隔油池,施工机械冲洗等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租用南道村民房,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管道试压废水共同进入**市1#污水处理厂处理;顶管施工产生的废弃泥浆经絮凝沉淀后,上清液用于场地洒水抑尘。运营期尾水正常排放情况下,污染物浓度自底层向表层逐渐减小,与西侧生态保护红线(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最近距离约29米,工程建设不会造成其生态功能降低。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降低渔业**产卵、育幼、索饵、洄游等敏感时期(4~8月)的施工强度,以减小对海洋生物的影响;合理布设防污帘减小悬沙扩散范围;施工结束后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海洋生态修复和补偿措施,减小对海洋生态及渔业**造成的影响。陆域施工场地设置截水沟、排水沟和沉淀池等,临时堆土场设置挡土墙(围堰)、排水沟等,土方应做好临时苫盖,减少水土流失;做好表土剥离、集中收集工作,施工结束后,进行表土回覆、复耕或林草植被恢复。 |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集团****公司2023年5月、2023年9~10月开展的水质监测结果,除5月19个站位铅、个别站位镉,以及9~10月所有站位溶解氧、21个站位锌、少部分站位铅和铜等指标超过《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中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外,其他指标均满足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限值的要求;铅、镉、锌、铜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4.26、1.1、3.69、1.38。甲壳类、鱼类和软体类等生物体中砷超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海洋生态环境》(HJ1409-2025)“附录C 其他海洋生物质量参考值”,双壳贝类样品中5月铜、锌、铅、镉、铬以及10月锌、铅等指标超过《海洋生物质量》(GB18421-2001)第一类质量标准,其他各项指标均满足相应的限值要求。砷最大超标倍数为2.3,双壳贝类中铅、镉、锌、铜、铬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8.10、2.42、1.20、0.73、0.28。 |
| 环境风险控制: | 施工船舶配备吸油毡,岸上配备围油栏、消油剂等应急设备和物资。 |
| 公众参与意见: | 建设单位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及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三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公众参与内容、格式、程序基本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的意见及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