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2、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小额零星工程施工供应商遴选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3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审细则 |
分值 |
| 1 |
企业业绩 |
1.2021年1月1日(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每完成一项市政工程施工业绩的得10分,本项满分20分。 2.2021年1月1日(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每完成一项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得10分,本项满分20分。 注:(1)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②2021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③上述①、②证明材料须能体现时间、项目类型等关键评审因素,若不能体现可补充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 |
0-40分 |
| 2 |
项目经理业绩 |
1.2021年1月1日(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作为项目经理每完成一项市政工程施工业绩的得9分,本项满分9分。 2.2021年1月1日(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作为项目经理每完成一项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得9分,本项满分9分。 注:(1)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②2021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③上述①、②证明材料须能体现时间、项目类型、项目经理姓名等关键评审因素,若不能体现可补充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 (3)项目经理业绩和施工企业业绩若为同一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
0-18分 |
现更正为:
|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审细则 |
分值 |
| 1 |
企业业绩 |
1.2021年1月1日(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每完成一项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或装修装饰施工业绩的得10分,本项满分40分。 注:(1)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②2021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③上述①、②证明材料须能体现时间、项目类型等关键评审因素,若不能体现可补充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 (3)同时提供两种或三种业绩均认可(可同时计分)。 |
0-40分 |
| 2 |
项目经理业绩 |
1.2021年1月1日(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作为项目经理每完成一项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或装修装饰施工业绩的得9分,本项满分18分。 注:(1)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②2021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③上述①、②证明材料须能体现时间、项目类型、项目经理姓名等关键评审因素,若不能体现可补充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 (3)项目经理业绩和施工企业业绩若为同一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4)同时提供两种或三种业绩均认可(按满分计算)。 |
0-18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征集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此公告视同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征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
征集人地址:****开发区(长淮卫镇)卫城路1888号
联 系 人:魏主任
联系方式:0552-****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蚌****广场1#楼2209室
联 系 人:周工
联系方式:181****0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