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泌尿外科)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省**市**区埠村街道**数字经济产业园19#楼1019号(经营场所:**省**市**区埠村街道杨家巷村镇中路西一号303室)(一照多址)
被投诉人1:****医院
地 址:**市文化西路107号
被投诉人2:海逸****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工业南路68****广场A5-6号楼26层、27层
相关供应商1:**奥林****公司****公司)
地 址:**省**市历****路2-9号科技佳苑4号楼201室
相关供应商2:******公司****公司)
地 址:**省**市**县玉皇庙镇许家寺前街8号104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公司、****公司串通投标,不应通过资格审查。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