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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418746W | 建设单位法人:伍盛 |
| 毕林贵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二环东路150号 |
| ****富加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仁** 富加镇既有的富加110kV变电站站内 |
| 经度:104.3072 纬度: 29.92396 | ****机关:****保护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28 |
| 眉市环建函〔2024〕8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06 |
| 24.9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418746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研究中心(******中心) |
| ****0000MB1P513986 | 验收监测单位:**省核工业辐****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 ****1500MA674UK057 | 竣工时间:2025-11-13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n/html/main/col2749/2026-03/09/202********912****88249_1.html |
| 变电站改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变电站改扩建项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拆除富加110kV变电站既有#2主变,在原#2主变位置**一台63MVA主变;扩建35kV出线间隔1回,扩建10kV出线间隔4回,原40MVA主变(#1主变)低压侧扩建1组6Mvar 并联电容器。同时拆除原#2主变基础及#2主变事故油坑,拆除原有事故油池1座,**#2主变有效容积为5.4m3的事故油坑1个,**1座有效容积为30m3的事故油池取缔原有事故油池。 | 实际建设情况:拆除富加110kV变电站既有#2主变,在原#2主变位置**一台63MVA主变;扩建35kV出线间隔1回,扩建10kV出线间隔4回,原40MVA主变(#1主变)低压侧扩建1组6Mvar并联电容器。同时拆除原#2主变基础及#2主变事故油坑,**#2主变有效容积为5.4m3的事故油坑1个,拆除原有事故油池一面墙体后新延伸两边墙体加大油池,以新旧形成一体的扩建方式,共同组成有效容积为30m3的事故油池。 |
| 事故油池施工方案变动,容积不变,符合环评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输变电建设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输变电建设项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按照输变电建设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工程设计、施工、运营和管理,确保站址周边电磁环境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公众暴露控制限值要求。 2.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高强度噪声施工;采取洒水降尘、遮盖挡护、冲洗车辆等措施,减缓施工期对工程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规范处置施工期废水,加强拆除主变设备报废规范处置,主变压器油、含油废物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施工后做好迹地恢复。 3.严格按报告表要求,对变电站电气总平面布置进行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加强环境管理和电磁环境监测工作,及时优化调整方案和环境保护措施。规范处置运行期值守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事故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废旧蓄电池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4.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以适当、稳妥、有效的方式,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公众的疑虑和担心,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回应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应避免因相关工作不到位、相关措施不落实,导致环境纠纷和社会稳定问题。 5.加强环境风险分析,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员工应急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1.根据现场调查及监测结果,本项目富加110kV变电站站界四周、变电站周围敏感目标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限值要求。 2.本项目已在施工前已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境方面知识宣贯,同时在施工期间,已加强了员工管理;项目施工时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避免了夜间施工和高源强设备同时施工;施工场所布置合理,产生的噪声和扬尘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运输车辆均采用覆盖式运输,并均做了除泥处理;施工单位组建项目部并配备具有相应管理经验的人员,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已落实;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沉淀池进行填方恢复,施工期间未发生施工废水乱排现象;拆除的原#2主变压器(含附件)及变压器油已按照要求回收。****电站内部,未发生站外植被破坏的情况。 3.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相关要求,本次更换的#2主变布置于原有#2主变位置、并根据主变出厂资料的《液浸式变压器型式试验报告》中声级测**果,#2主变声压级均59.7dB(A);满足环评文件中选用噪声低于65dB(A)的主变要求。根据现场调查及监测结果,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工程周围环境敏感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限值要求。经调查,本工程运行后,建设单位制定了本工程运行期间环境监测计划;项目运行后,当工程存在居民环保投诉时,将增加相应监测。变电站运行过程中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均按环评要求合理处置,若产生事故油及废旧蓄电池将交由该年度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且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4.环评阶段,建设单位在网站上对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本工程的投诉意见;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在工程所在区域内设置有施工标识,向周边居民宣传施工单位绿色施工方案、环保管理制度;验收阶段,建设单位和调查单位向工程区域内居民进行环保知识的宣传。经调查,本项目建设及环保设施调试期间,****公司未收到关于本项目的有关环境诉求。并在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中做好了宣传、解释工作,消除公众的疑虑和担心,及时响应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等相关工作。 5.经调查,****已制定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电站变压器油泄漏等提出了具体的处置方案,针对主变压器漏油等环境风险源建立了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预警发布、预警响应等监测预警及应急响应机制,并配备有物资及后勤等应急保障体系,同时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制度,将员工应急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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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变电站站内事故油坑、事故排油管、事故油池作为重点防渗区,事故油坑、事故油池的开挖基槽底为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拟采用“防渗混凝土+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防渗结构,底板、顶板、池壁厚度30mm,地板下垫层厚度40mm,垫层为C15混凝土垫层,池体为抗渗混凝土C25自防水池壁,池体抗渗标号为P6;事故排油管为事故油坑与事故油池的连接管,拟采用防水套管,材质为焊接钢管,钢管防腐采用环氧煤沥青普通级防腐,即一层底漆,两层面漆,干漆膜厚度≥0.2mm,具有防水、防渗漏功能,需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10cm/s的防渗技术要求。变电站主控楼、配电装置室、化粪池等作为一般防渗区,地面已采取了厚度不低于20cm的防渗混凝土,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的防渗技术要求。 | 分区防渗措施已落实,重点防渗区按照要求进行施工。 重点防渗区:1号主变事故油坑、改造后的2号主变事故油坑、新旧事故油池及配套的排油管;防渗措施为:主变事故油坑、**事故油池底板、顶板侧壁采用C30;垫层采用C20混凝土,池体抗渗标号P6,并采用聚脲放水涂料进行内外喷涂和防水砂浆抹面,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10cm/s,排油管采用内壁涂抹环氧煤沥青的焊接钢管,且预埋套管处使用刚性防水套管(A型); 一般防渗区:化粪池、主控楼、配电装置室; 简单防渗区:除重点防渗、一般防渗区域之外的区域。 |
| 1 | (1)变电站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乡镇垃圾桶,由环卫部门进行定期清运。 (2)变电站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时,事故油经主变下方的事故油坑排入事故油池收集,经事故油池进行油水分离后,少量事故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变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少量含油棉、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在站内暂存。 (3)更换下来的废蓄电池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需满足《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的相关要求。 | (1)生活垃圾通过站内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乡镇垃圾桶,由环卫部门进行定期清运。 (2****电站目前已建成30m3事故油池和配套的收集、输送设施,事故油池采用地下布置,远离火源,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采取防水混凝土、防水砂浆保护层、防水涂料等防渗措施,并对预埋套管处使用密封材料,具有防渗漏功能。事故油池设置有呼吸孔,安装有防护罩,防杂质落入。 根据现场调查,富加110kV变电站投运以来未发生事故情况,未产生油污染事件。****电站运行管理要求,变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少量含油棉、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在站内暂存。 (3****电站运行管理要求,变电站蓄电池****公司在站内更换,更换****公司运送至统一地****公司进行鉴定,鉴定后的废旧蓄电池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电站内产生,变电站内部不设置危废暂存间。 ****已制定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电站变压器油泄漏等提出了具体的处置方案,针对主变压器漏油等环境风险源建立了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预警发布、预警响应等监测预警及应急响应机制,并配备有物资及后勤等应急保障体系,同时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制度,将员工应急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
| 1 | 事故油坑、事故排油管和事故油池采取防渗措施,站内事故油坑、事故油池设置和运行管理满足《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规定。 | 本工程**事故油收集系统参照《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规定,采取了防流失、防渗漏、防雨的“三防”措施,并设置了标示标牌。在主变压器下方设置事故油坑,油坑内铺设鹅卵石层降低火灾发生的几率,一旦设备发生事故时排油或漏油,所有的油水混合物将渗过卵石层并通过排油槽到达事故油池,将产生的事故油由有资质单位单独回收,不外排;同时,站内设置了报警系统,****电站出现异常情况,变电站立即按相应应急事故处理预案开展工作;运行人员在运检过程中,对事故油池定期巡检,维持正常运行,严格遵循例行维修和事故状态检修的废油处理处置的操作规程。运行人员通过采取一系列风险防范措施后,变电站废绝缘油泄漏发生风险事故的几率很小。运行人员继续加强主变和事故油池等设备设施的定期巡检,确保站内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转,有效防范风险事故的发生。 |
| 富加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地下水:变电站站内事故油坑、事故排油管、事故油池作为重点防渗区,事故油坑、事故油池的开挖基槽底为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拟采用“防渗混凝土+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防渗结构,底板、顶板、池壁厚度30mm,地板下垫层厚度40mm,垫层为C15混凝土垫层,池体为抗渗混凝土C25自防水池壁,池体抗渗标号为P6;事故排油管为事故油坑与事故油池的连接管,拟采用防水套管,材质为焊接钢管,钢管防腐采用环氧煤沥青普通级防腐,即一层底漆,两层面漆,干漆膜厚度≥0.2mm,具有防水、防渗漏功能,需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10cm/s的防渗技术要求。变电站主控楼、配电装置室、化粪池等作为一般防渗区,地面已采取了厚度不低于20cm的防渗混凝土,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的防渗技术要求。 变电站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乡镇垃圾桶,由环卫部门进行定期清运。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富加110kV变电****电站现有化粪池进行收集后定期清掏。 分区防渗措施已落实,重点防渗区按照要求进行施工。 生活垃圾通过站内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乡镇垃圾桶,由环卫部门进行定期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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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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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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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主变增容工程在站内场地上进行,不涉及站外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对站外生态环境无影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主变增容工程在站内场地上进行,不涉及站外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对站外生态环境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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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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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高噪声设备尽量设置在站内远离敏感目标侧。 ②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施工组织设计; ③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尽量缩短施工工期; ④文明施工,在装卸、搬运钢管、模板等时严禁抛掷; ⑤施工期间在高噪声施工工段设置实体围挡。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①施工单位已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 ②施工单位在施工期加强了施工管理。 ③根据《富加站施工日志》,施工单位已合理安排施工工期。 ④经调查,在装卸、搬运时做到了轻拿轻放。 ⑤项目在施工时已设置实体围挡,以减少噪声影响。 根据现场调查走访,没有发生施工期噪声扰民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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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