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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4-07
| 项目名称 | ****二厂区VOCs废气治理设施升级的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北大街(徐)299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嵬 |
| 联系人 | 胡艳国 | 联系电话 | 185****9056 |
| 项目投资(万元) | 3 | 环保投资(万元) | 3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4-09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内容及规模: 在****(二厂区)现二车间厂房外废气环保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淘汰原有光催化、光氧化低效类技术,共计2套废气治理设施。 二车间厂房对硫化废气2套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DA003硫化废气13#治理设施由原来【初效过滤 光催化氧化 活性炭 25米排气筒】升级为【中效过滤器 活性炭 25米排气筒】;DA004硫化废气14#治理设施由原来【喷淋塔 UV光氧 活性炭 25米排气筒】升级为【喷淋塔 活性炭 25米排气筒】;技术改造完成后,可提升废气治理效果和稳定性。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硫化废气13#治理设施采取中效过滤器 活性炭措施后通过25米排气筒(DA003)排放至大气中 有环保措施: 硫化废气14#治理设施采取喷淋塔 活性炭措施后通过25米排气筒(DA004)排放至大气中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本项目升级环保治理措施产生的废沾染废物和废活性炭,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给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固废收集后外售或综合利用 | ||
| 承诺:**** 李嵬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嵬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