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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要求,现将《****市阿**镇代木能源、****中心锅炉房及满归镇一段和三段锅炉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阿**镇代木能源、****中心锅炉房及满归镇一段和三段锅炉房工程
建设地点:**市阿**镇、金河镇、满归镇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检测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4月7日-2026年5月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林森
联系电话:150****5678
通讯地址:****市**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