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能源项目可研及设计一体化服务供应商库”的变更公告
致各投标人:
关于新能源项目可研及设计一体化服务供应商库项目作如下变更说明: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2 开标程序中标书代写
“(3)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本次招标失败。”修改为“(3)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6家,本次招标失败。”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中
“3人”修改为“5家(排名第四第五的2家投标人为备选单位,不签订合同;如入围的3家投标人无法正常履约则由备选单位按排名顺序替补)”
3、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条 违约责任与出库管理中
增加“3.5乙方作为入库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予以乙方出库处理:
(1)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
(2)经营范围、资质、征信等发生变化导致不能满足建库时要求的。
(3)库内项目履约不当或无正当理由2次及以上拒不参与库内项目询价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整改而拒不改正的,或不合理处理劳资关系导致群体事件及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
(5)供应商库采购文件载明的,或上级文件规定不宜再继续提供服务的其他情形。 ”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29日9时00分至2026年4月3日16时30分”修改为“2026年 3月 29日9时00分至2026年4月7 日16时30分”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4月7日14时00分(**时间)。”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 4月 9日9 时 00分(**时间)。”标书代写
6、“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4月03日 17时00分前”修改为:“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 4月7 日 17时00分前”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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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