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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754431J | 建设单位法人:徐守虎 |
| 方慧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垾镇 |
| ****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3-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739-C3739-航标器材及其他相关装置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省**市****垾镇****厂区内 |
| 经度:117.72691 纬度: 31.6831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11 |
| 环建审〔2025〕50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9-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4.5 |
| 6.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754431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顺达****公司 |
| 913********73216X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1MA8QNCRG60 | 竣工时间:2025-09-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浮标2000台/年、智能化航标灯1500套/年 | 实际建设情况:浮标2000台/年、智能化航标灯1500套/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浮标生产工艺流程:下料、卷板、焊接、气密性实验、打磨、喷漆、检验入库。2、智能航标灯生产工艺流程:叠层、压层、割边、装框、装接线盒、固化、检验、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1、浮标生产工艺流程:下料、卷板、焊接、气密性实验、打磨、喷漆、检验入库。2、智能航标灯生产工艺流程:叠层、压层、割边、装框、装接线盒、固化、检验、入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切割粉尘和打磨粉尘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刷漆工序改为喷漆后,废气治理设施为:喷漆工序在密闭的喷漆房内完成,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首先进入“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由1根15米高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2、废水: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运营时无生产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处理厂。3、噪声:厂房隔声、合理布局、减振等措施。4、固废:项目设置一般固废库(厂区东侧,面积10m2)及危废库(厂区东侧,面积10m2)。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边角料、除尘设施收集的粉(烟)尘、废焊渣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机油桶、废油漆桶、漆渣、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等,依托现有的危废库规范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项目运行时,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收集和处理效率约80%);验收期间,经现场探勘发现,切割工序实际产尘量很少,主要为金属类颗粒物,易沉降,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建设单位采取了加强车间通风、与焊接工序共用除尘设备等措施,进一步降低粉尘排放量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打磨粉尘经设备自带的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喷漆工序在密闭的喷漆房内完成,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首先进入1套“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风机风量:15000m3/h,排气筒内径:500mm)。项目实际未建食堂,无食堂油烟产生。2、废水:已落实雨污分流制。本项目无生产用水。验收期间,项目区尚未接通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位于厂区东侧,容积约10m3)预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远期,待接通市政污水管网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3、噪声:厂房隔声、合理布局、减振等措施。4、固废:已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位于生产车间南侧,面积10m2)及危废库(厂区东侧,面积10m2)。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边角料、除尘设施收集的粉(烟)尘、废焊渣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漆桶、漆渣、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等,依托现有的危废库规范暂存后,委托******公司处置。 |
| 1、废气:切割工序粉尘主要为金属类颗粒物,易沉降,其主要治理设施更改为:加强车间通风、与焊接工序共用除尘设备等措施。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用水。验收期间,项目区尚未接通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位于厂区东侧,容积约10m3)预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远期,待接通市政污水管网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待接通市政污水管网后,再安排水质监测并出具水质监测报告。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你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需办理排污许可证或登记的,项目建成后,须在实际排放污染物或者启动生产设施之前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登记,不得无证排污。 | 实际建设情况:已基本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污染措施,做到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已取得排污登记回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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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7 | 0.0303 | 0 | 1.227 | 0 | 0.03 | -1.197 | / |
| 0.19 | 0.0129 | 0 | 0.19 | 0 | 0.013 | -0.177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和****处理厂接管标准。 | 已建成 | 不排放 |
| 1 | 1、喷漆房废气DA001:喷漆工序在密闭的喷漆房内完成,产生的废气密闭负压收集首先进入“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由1根15米高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2、下料废气:移动式除尘器。3、焊接废气: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4、清理废气:移动式除尘器。5、食堂废气:油烟净化器。 | 项目切割、焊接、抛丸废气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喷漆工序产生非甲烷总烃执行排放执行**方省地准标《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34/4812.6-2024)第6部分:其他行业表1中“其他涉表面涂装工序的工业”排放浓度、速率限值。喷漆工序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排放限值和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监控浓度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34/4812.6-2024)第6部分:其他行业表4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 已基本建成。其中,下料废气治理设施为:加强通风、与焊接工序共用除尘设备等。未建食堂,因此未安装油烟净化器 | 验收期间,本项目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259mg/m3,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56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15mg/m3,符合**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4/ 4812.6-2024)第6部分:其他行业表4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验收期间,本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1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603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31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127kg/h,符合**方省地准标《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34/4812.6-2024)第6部分:其他行业表1中“其他涉表面涂装工序的工业”排放浓度、速率限值要求。经计算,项目运营期间,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129t/a,颗粒物排放量为0.0303t/a。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建筑消声 | 东侧、西侧及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南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 已落实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dB(A),监测结果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 1 | 项目设置一般固废库(厂区东侧,面积10m2)及危废库(厂区东侧,面积10m2)。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边角料、除尘设施收集的粉(烟)尘、废焊渣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机油桶、废油漆桶、漆渣、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等,依托现有的危废库规范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已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位于生产车间南侧,面积10m2)及危废库(厂区东侧,面积10m2)。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边角料、除尘设施收集的粉(烟)尘、废焊渣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漆桶、漆渣、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等,依托现有的危废库规范暂存后,委托******公司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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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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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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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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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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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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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