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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投资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2019〕53号)《**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绍市委办发〔2020〕1号)《**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市委办〔2020〕10号)等文件的要求及精神,****幼儿园改造工程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对社会公众进行信息公告,征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社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一、工程名称、内容和规模
1.工程名称:****幼儿园改造工程
2.工程概况:****政府拟将陈宅镇小食堂及****中心幼儿园,室内改造包括三间教室、****办公室等,幼儿园相关的办公用品及户外设施更新实现集中管理,提升管理效率,更好地改善全体师生的教学环境。
3.工程建设单位:****。
二、征求公众意见
1.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支持;
(2)本项目建设对其生产生活是否有影响;
(3)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诉求、意见和建议等。
三、公示说明
1.本次公示意见可通过电话及信函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自2026年4月7日起至2026年4月14日止;项目委托单位或受托风险评估单位在此期间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社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四、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概要
1.评估单位名称:****。
2.评估单位地址:**市浣东街道东旺路212号宇邦大厦12楼。
3.评估单位电话:0575-****6600 139****3767(工作手机)
4.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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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