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镇2026年低产低效林补植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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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邀请单位:******公司、******公司、******公司、**市远大****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花镇2026年低产低效林补植改造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区梅花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金额为:225000元,其中低效林补植改造面积150亩,每亩1500元(当年550元/亩,总计82500元,翌年300元/亩,总计45000元,第三年650元/亩,总计97500元);以上面积以实际验收面积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造林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梅花镇2026年低产低效林补植改造项目 ;内容:包括梅花镇2026年低产低效林补植改造项目等全部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具体祥见长政办[2026]10号文件;

2.4. 工期要求:2026年4月底完成植树造林90%,5月初全面完成,抚育管护3年;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6. 质量要求:符合《造林技术规程》、《森林抚育技术规程》相关专业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或造林绿化或营造林或林木种植相关施工经营范围。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林业或园林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林业专业指:森林培育与经营、林草**调查、生态保护修复、园林绿化、林产品加工利用及林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的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投标时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 黑名单 ”管理期限内,按否决投标处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上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到****【****文化中心60-5号二层)】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标书代写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银行转账的形式,****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指定账户 ;②或按榕建招[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 4月 20 日9时30分止,地点****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一个凭证仅代表一名投标人)。标书代写

7.2.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home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梅花镇,邮编: 350200

电话:159****5727,传真: /

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文化中心60-5号二层

邮编:350200 电话:186****9837

联系人:肖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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