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杨及香泉消防救援站改造工程设计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石杨及香泉消防救援站改造工程设计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木渎镇金长路100号7幢二层
成交金额:182000元(大写:壹拾捌万贰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4.1名称:**石杨及香泉消防救援站改造工程设计服务
4.2服务范围:**石杨及香泉两处消防救援站改造工程设计服务,本次采购范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设方案调整及深化设计,地质勘查报告、原有建筑测绘、房屋加固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设计成果必须满足施工图审图要求。全阶段工作(全阶段工作指从方案设计至竣工验收备案通过,以及现场服务等全部与设计相关的工作),并配合采购人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审批、图审、专家论证会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各阶段服务内容及深度设计均应符合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相关法规要求,并满足审批及采购人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4.3服务时间:单个站点设计周期为3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通过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确保成果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图纸审查及文件审批均不在服务期内),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4.4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1.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3.其他
质疑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楚汉街6号楼****招采咨询室,联系电话:183****0216。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4.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等媒介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政府、**消防救援局、******公司
地址:**省**市**夹山关路40号、**省**市**香泉镇昭明东路31号、**省**市****禹锡南路666号、**省**市**历阳镇陋室西街229-1号
联系人:范静、王杨
联系方式:180****3530、138****4236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历阳镇楚汉街6号楼
联系方式:杨婧、朱玉富
电话:130****0125、183****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