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6-04-07 15:14:26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港**港区支持系统泊位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港**港区支持系统泊位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省**市**港**港区北港池**。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建设2个支持系统泊位,泊位总长度160m。建设内容包括码头、引桥、港池、进港航道及相应配套设施。建设工期18个月,工程估算总投资为5903.86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5****2060
(三)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海大海洋****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3****7606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研究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材料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少污染和减缓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如果对项目拟建方案得出了否定的结论,则需要对新方案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征求公众以下方面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建设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6)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环境局、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与建议。
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建议向工程的设计、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环评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本项目公示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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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