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绿景”规划总平及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公示

审批
广西-柳州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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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绿景”规划总平及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公示
2026-04-07 08:00

规 划 通 告

**市房****公司开发建设位于北部生态新区国道209****加油站附近地块的“中房绿景”小区规划总平图曾于2021年1月7日经我局批准;中房绿景二期3#地块4#楼、5#楼、8#~11#楼、门卫室、公厕、垃圾转运站及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50********0331号)、中房绿景二期3#地块12#楼、13#楼、14#楼、18#楼(幼儿园)及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50********0332号)于2021年5月6日经我局批准。现**市房****公司根据实际开发建设需要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对“中房绿景”小区规划总平图及二期3#地块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调整。

一、规划总平面图调整内容

(一)3#地块

各楼栋原架空开敞休闲空间面积计算有误,并根据实际建设需求,对各楼栋首层架空开敞休闲空间、商业、幼儿园等面积指标进行调整:

1.总建筑面积由186784.77平方米调整为187136.32平方米,增加351.55平方米。

2.总计容面积不变,其中:商业建筑面积由3510.12平方米调整为3451.37平方米,减少58.75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由1865.91平方米调整为1924.66平方米,增加58.75平方米。

3.不计容面积(含首层架空开敞休闲空间)由67229.5平方米调整为67581.05平方米,增加351.55平方米。

4.3#地块建筑占地面积由10980.06平方米调整为11217.12平方米,增加237.06平方米,建筑密度由22.96%调整为23.46%,高层建筑投影密度由13.37%调整为14.11%。

(二)1#地块、2#地块、4#地块本次无调整。

(三)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由383772.76平方米调整为384124.31平方米;总计容面积不变,其中商业建筑面积由7261.05平方米调整为7202.30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由1865.91平方米调整为1924.66平方米;不计容面积由129664.80平方米调整为130016.35平方米,其中架空开敞休闲空间面积由7903.61平方米调整为8255.16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由23903.29平方米调整为24140.35平方米;建筑密度由22.50%调整为22.74%。项目容积率、绿地率、停车指标等均不变。

二、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内容

(一)中房绿景二期3#地块4#楼、5#楼、8#~11#楼、门卫室、公厕、垃圾转运站及地下室

1.原架空开敞休闲空间面积计算有误,根据实际建设需求局部微调4#楼、5#楼、8#~11#楼首层架空开敞休闲空间、住宅、商业轮廓及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由134838.14平方米调整为135082.1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由82009.34平方米调整为82253.30平方米;计容面积由79602.31平方米调整为79561.90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由75819.71平方米调整为75798.51平方米;商业面积由2450.63平方米调整为2431.42平方米);不计容面积由55235.83平方米调整为55520.2平方米(其中架空开敞休闲空间面积由2407.03平方米调整为2691.4平方米)。

2.原地下室停车指标统计错误,地下室负一层标准机动车位由924个更正为912个,地下机动车车位数量由1508个更正为1496个,减少12个,地下室建筑面积、平面及停车布局均不变。

(二)中房绿景二期3#地块12#楼、13#楼、14#楼、18#楼(幼儿园)及地下室

1.18#楼(幼儿园)因走廊面积计算方式有误,总建筑面积由1865.91平方米调整为1924.66平方米。

2.原架空开敞休闲空间面积计算有误,根据实际建设需求局部微调12#~14#楼首层架空开敞休闲空间、住宅、商业轮廓及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由51689.37平方米调整为51795.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由40551.8平方米调整为40657.93平方米;计容面积由39698.74平方米调整为39737.69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由35549.58平方米调整为35538.98平方米;商业面积由1029.15平方米调整为1019.95平方米);不计容面积由11990.63平方米调整为12057.81平方米(其中架空开敞休闲空间面积由853.06平方米调整为920.24平方米)。

3.原负一层范围线重叠及停车指标统计错误,更正地下室负一层范围线,地下室负一层标准机动车位由317个更正为329个,增加12个,地下室建筑面积、平面及停车布局均不变。

三、除以上调整外不涉及其他内容调整。

修改后的中房绿景二期3#地块4~5#楼、8#~14#楼、18#楼(幼儿园)及地下室规划设计方案内容满足现公示的调整后的规划总平面图、相关国家规范及《**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指南》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有关程序将中房绿景项目规划总平图及二期3#地块4~5#楼、8#~14#楼、18#楼(幼儿园)及地下室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召开听证会。

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调整方案的意见,可通过书面方式或在听证会上发言的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参加听证会申请请于2026年4月13日前送至****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0772-****345,地址:**市高新一**一巷7号)。

听证会参加人员应于2026年4月13日****规划局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及个人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并准时参加听证会,对听证会主持人员组成有异议的,应在会前提出。参加听证会的共同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的,应选取代表作为发言人,其余参加会议的共同利害关系人可通过书面或委托代表发言的方式表达意见。

公示地点:“中房绿景”项目所在地;
中**路24号大门两侧公示栏;
网站:http://lz.****.cn。

公示时间: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13日。

听证时间:2026年4月14日(星期二)下午3点30分。

听证地点:****一楼信访接待室(**市高新一**一巷7号)

听证会主持人:周剑
听证员:汪子钰
记录员:谢涵彬

特此通告!

****
2026年4月7日


规划总平面图-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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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总平面图-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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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3#地块

3#地块4#楼、5#楼、8#-11#楼、门卫室、公厕、垃圾转动站及地下室_总平面图-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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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块4#楼、5#楼、8#-11#楼、门卫室、公厕、垃圾转动站及地下室_总平面图-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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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块4#楼_一层平面图-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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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块4#楼_一层平面图-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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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块5#楼_一层平面图-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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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块5#楼_一层平面图-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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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块8#楼_一层平面图-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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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块8#楼_一层平面图-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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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块9#楼_一层平面图-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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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块9#楼_一层平面图-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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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块10#楼_一层平面图-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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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块10#楼_一层平面图-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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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块11#楼_一层平面图-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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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块11#楼_一层平面图-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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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块12#楼、13#楼、14#楼、18#楼(幼儿园)_总平面图-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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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块12#楼、13#楼、14#楼、18#楼(幼儿园)_总平面图-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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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块12#楼、13#楼、14#楼、18#楼(幼儿园)_地下车库负一层平面图-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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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块12#楼、13#楼、14#楼、18#楼(幼儿园)_地下车库负一层平面图-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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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块12#楼_一层平面图-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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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块12#楼_一层平面图-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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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块13#楼_一层平面图-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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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块13#楼_一层平面图-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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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块14#楼_一层平面图-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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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块14#楼_一层平面图-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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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块18#楼(幼儿园)_一层平面图-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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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块18#楼(幼儿园)_一层平面图-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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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块18#楼(幼儿园)_二层平面图-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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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块18#楼(幼儿园)_二层平面图-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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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块18#楼(幼儿园)_三层平面图、屋面层平面图-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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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块18#楼(幼儿园)_三层平面图、屋面层平面图-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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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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