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
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既是法律底线、民生底线,也是企业诚信经营、项目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为深入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省、****工作部署,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现就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向各单位郑重致信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建设单位要做到“四个到位”,履行好首要责任
资金保障到位:足额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严禁资金不到位盲目开工、垫资施工,从源头杜绝欠薪隐患。
分账拨付到位:严格执行工程款与人工费用分账管理,按月足额将人工费用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不得因工程争议、结算纠纷延迟或拒拨人工费。
担保落实到位:按规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有效防范资金链断裂风险,保障工资支付资**全 。
监督管理到位:全程监督施工总包单位工资专用账户使用、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等制度落实,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施工总包单位要做到“八个必须”,履行好主体责任
必须开设专用账户:按规定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必须足额缴存保证金:按标准缴存****银行保函,确保兜底保障能力。
必须落实实名制管理: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实名登记、考勤、退场,未实名不得进场。
必须实行总包代发:直接代发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银行账户,严禁“包工头”代领代发,杜绝截留克扣。
必须配备劳资专管员:项目部专职管理用工、考勤、工资表审核,监督分包单位用工行为。
必须规范分包管理:签订书面分包合同,明确工程款结算与工资支付责任,严禁违法转包、挂靠。
必须参加工伤保险:按项目全员参保工伤保险,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
必须设立维权告示牌: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项目信息、工资支付主体、投诉举报电话等,畅通维权渠道。
三、分包单位要做到“三个严格”,履行好直接责任
严格依法用工:与农民工签订规范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严禁不签合同用工。
严格配合总包管理:及时报送用工名册、考勤记录、工资表,配合总包代发,不得绕过总包直接发放工资。
严格履行清偿责任:拖欠工资的,由总包单位先行清偿后依法向分包单位追偿;拒不配合的,依法从严处理 。
劳有所得是基本民生,诚信经营是企业立身之本。希望各单位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民生意识,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主动接受监管,共同营造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的良好氛围。让我们携手并肩,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维护我州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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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