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尚干镇过浦村祥宏中路5-6号至5-10号店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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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尚干镇过浦村祥宏中路5-6号至5-10号店铺
发布日期:2026-04-07 流转公告

受委托,**农村产权流转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县尚干镇过浦村祥宏中路5-6号至5-10号店铺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挂牌价

(元/月)

资产规模

(平方米)

租赁期(月)

**县尚干镇过浦村祥宏中路5-6号至5-10号店铺

**省**市**县尚干镇过浦村祥宏中路5-6号至5-10号

2000

120

72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资产权属人:****

2、资产权属人联系电话:150****6020

3、资产类别: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

4、流转方式:经营权流转

5、租金:2000元/月

6、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以转账方式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第1至第3年租金按中标价,第4年起租金按中标价递增百分之五,承租方应于签订合同当天支付半年租金,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发包方有权没收承租方投标押金,之后承租方如逾期30日以内未支付租金,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按日向发包方支付年租金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承租方逾期超过30日未支付租金,视为弃租,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租赁物,没收履约保证金。

7、标的押金(即受让方交给出让方的押金):人民币:20000元。

8、交易服务费:本次竞价项目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最终受让方(竞得人)承担。(注:为促进市级农村产权流转市场平稳发展,自2025年3月19日起竞价成交的项目,交易服务费暂按《****收费管理办法》载明收费标准的50%收取。)

9、流转要求:

(1)合同签订:中标者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上半年租金存入**县****经济**社账户(开户行:**县祥谦信用社,账号9010 3220 1001 0991 1034 22),并签订承租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发包方将取消中标者中标资格,没收投标押金,重新招标。

(2)租金缴纳方式:每半年缴交一次。第一至三年租金按中标价收取,第四年起租金按中标价增加5%收取,承租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金,承租方如逾期30日以内未缴纳租金,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村委会支付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承租方逾期超过30日未缴纳租金,视为弃租,村委会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

(3)租赁期满承租方应在租满前腾空租赁物,****村委会,经村委会确认租赁物、设备、设施完好后给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造成租赁物的财产损坏的,应向村委会支付赔偿。如承租方未按期返还租赁物,承租方应自延迟返还之日起按租金标准的2倍支付占有使用费;承租方自愿同意出租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直接收回租赁物,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清场、处置承租方滞留的物品,停水、停电等方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合法经营,****村委及相关部门的依法监督管理,不得有违章搭盖、占道经营行为,同时必须做好消防、安全生产、环境卫生工作,承租期间内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不得有三合一现象,不得有散乱污现象,不得用于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村委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营所需相关报备及审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如未通过相关报备及审批影响经营,不得向出租方要求任何补偿。

(5)承租****村委同意,不得擅自进行改变、改造、破坏原有建筑结构的改建,因此产生的后果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如需加固修****村委**意,并向镇职能部门报备后方可实施,费用由承租方负担。租赁期满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不可移动设备(含承租****村委所有,不予补偿。

(6)承租方在经营过程所需的水、电、以及相关设施等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各种税费及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政府征用,经营者应****村委会做好交接,及时腾空、搬迁归还租赁物,不予另外补偿,租金按实际承租使用时间结算。

(8)承租方若中途退租,村委会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已交的剩余租金不于退还。

(9)祥宏中路店面承租期间如遇324国道拓宽,如拓宽后东侧的店面距国道边缘小于5米;西侧的店面距国道边缘距离小于6.5米,承租方可自愿选择退租,经村委会确认租赁物、设备、设施完好后给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造成租赁物的财产损坏的,应向村委会支付赔偿。

(10)在租期内,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抵押,如承租方将店面转租他人须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并对支付店面租金承担连带责任。否则村委会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使用权,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1)该标的使用方应对使用标的物中须就所涉审批类业务,依规完成全部审批程序后实施。

(12)受让方资格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一定经济和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或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项目报名时间

1、公告时间: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13日。

2、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人应于2026年4月13日17时前至本平台注册后,登录账号在线提交竞租申请,平台网址:https://www.****.com。

3、竞价保证金:30000元。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6年4月13日17时。

5、展示时间: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13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6、展示地点:**省**市**县尚干镇过浦村祥宏中路5-6号至5-10号。

三、注意事项

1、****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根据《**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农村产权流转平台电子竞价规则(试行)》,若报名截止时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直接由**农村产权流转平台以挂牌价确定其为受让方。报名截止时若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人,即转入竞价程序,以网上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

3、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26年4月14日9时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30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

(2)加价幅度为100(元/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承租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4、竞价规则参见《**农村产权流转平台电子竞价规则(试行)》 。

5、请报名用户在项目报名审核时间截止前,将报名材料上传至平台并将保****公司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项目截止前仍未缴纳保证金或报名材料未审核通过,视为自动放弃,账户如下:

户名:****

账号:9010 2100 2001 0000 2591 65

开户银行:****营业部/**省农村信用社

6、本标的物受让方(中标者)交纳的保证金,自****收到出让方通知与相关材料,在完成核对后的3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未中标者,平台将在收到未中标者纸质报名材料后与报名时所上传的电子材料进行核对,在核对无误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未中标者保证金,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7、邮寄地址:**市**区曙光支路128****银行总部大楼1****中心。

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9****00223,059****0893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45-12:00,下午14:30-17:00)

****服务中心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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