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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02MA44BKKL1N | 建设单位法人:田晓军 |
| 张艳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鹤****开发区西片区北部组****园区) |
| ****血液灌流树脂及配套材料生产项目(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51-C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
| 经度:114.12948 纬度: 35.923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4-03 |
| 鹤环审〔2025〕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02MA44BKKL1N001V |
| 2025-10-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0 |
| 426.8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02MA44BKKL1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5MA9L12J20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均灵检测技术****公司,河****公司 |
| ****0411MA9GRJD85E,****0222MACG0XAW9L,914********40119X4 | 竣工时间:2025-08-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428vb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白球2万t/a(一期5000t/a、二期1.5万t/a)、阴离子交换树脂2万t/a(已建成1.5万t/a,一期5000t/a)、阳离子交换树脂1万t/a(一期)、返新阴/阳离子交换树脂各1万t/a(一期,原返新阴/阳离子交换树脂生产线不再保留),高纯水树脂5000t/a(三期)血液灌流树脂3000t/a(三期);副产七水硫酸镁26000t/a(一期、二期、三期)、氯化铝溶液8500t/a(一期)、硫酸7000t/a(一期),取消结晶氯化铝、二水氯化钙的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白球5000t/a、阴离子交换树脂2万t/a(已建成1.5万t/a,一期5000t/a)、阳离子交换树脂1万t/a、返新阴/阳离子交换树脂各1万t/a(一期,原返新阴/阳离子交换树脂生产线不再保留);副产七水硫酸镁24000t/a(一期)、氯化铝溶液8500t/a(一期)、硫酸7000t/a(一期),取消结晶氯化铝、二水氯化钙的生产 |
| 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白球:聚合-提取-烘干;阴离子交换树脂:氯甲基化-铵化-转型;阳离子交换树脂:配酸-官能基化-转型;返新树脂:分选-深度处理;高纯水树脂:深度处理-洗涤;血液灌流树脂:氯甲基化-烘干-后交联。主要原辅料如下,白球:苯乙烯、二乙烯苯、亚甲基蓝、聚乙烯醇、丙烯腈、明胶、CMC、TAC、氯化钠、引发剂、致孔剂、树脂;阴树脂:白球、氯磺酸、甲醇、甲醛、甲缩醛、三甲胺、液碱、盐酸、硫酸、氯化铁;阳树脂:白球、二氯乙烷、98%硫酸、30%液碱:返新树脂:废阳/阴树脂、氧化剂(次氯酸钙)、30%盐酸;血液灌流树脂:白球、甲醇、37%甲醛、甲缩醛、98%氯磺酸、硝基苯、氯化锌、氯化铁、98%硫酸 | 实际建设情况:白球:聚合-提取-烘干;阴离子交换树脂:氯甲基化-铵化-转型;阳离子交换树脂:配酸-官能基化-转型;返新树脂:分选-深度处理 |
| 项目简化白球生产工艺,致孔剂取消BIB和MIC,改为统一使用异丁醇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有:各车间工艺废气(工艺有机废气工艺含尘废气、工艺含酸废气等)、储罐区大小呼吸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及无组织废气等。(1)项目一期工程阴离子树脂生产过程中配料废气及含氯蒸馏废气进入三级溶剂降膜吸收+四级水降膜吸收+碱喷淋+水喷淋预处理后进入RTO装置,含胺蒸馏废气经三级水降膜吸收+水喷淋预处理后进入RTO装置,氯甲基化废气与阳离子树脂磺化废气、返新树脂氧化再生废气及深度再生废气、氯化铝溶液蒸发废气进入两级碱喷淋预处理后进入RTO装置,白球干燥车间干燥废气经真空循环水洗涤后进入RTO装置;硫酸镁车间中和废气及车间无组织废气经两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2)项目二期白球车间聚合废气、提取废气、蒸馏回收废气经碱喷淋+水喷淋预处理后进入RTO装置,白球干燥废气主要为主要为含尘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进入RTO装置:(3)项目三期血液灌流树脂生产过程的配料废气、氯甲基化废气、蒸馏废气经二级溶剂降膜吸收+三级水降膜吸收预处理后与后交联废气及蒸馏气共同进入碱喷淋+水喷淋预处理后进入RTO装置;预处理车间高纯水树脂生产过程的配酸废气及车间无组织废气经收集后进入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外排;(4)储罐区废气经现有碱喷淋+水喷淋预处理装置处理后,进入RTO装置;RTO装置主要工艺为四级碱喷淋+除湿+三室型RTO+碱洗+活性炭吸附,废气经RTO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3)外排。外排废气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要求,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二氯乙烷、硝基苯类、甲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有机化工行业A级相关限值要求,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非甲烷总烃<30mg/m3,颗粒物<10mg/m3,氯化氢<2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二噁英<0.1ng-TEQ/m3)相关限值要求。严格落实《报告书》所提废气无组织排放各项控制及处理措施,加强对投料、取样、反应过程、物料烘干过程等易产生无组织废气过程管理,加强设备、管线维护,定期进行LADR监测减少无组织排放。返新树脂库无组织废气收集后经一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后经生物滤池+碱喷淋预处理,预处理废气与返新车间、白球车间、血液灌流树脂车间无组织废气共同进入二级碱喷淋+分子筛吸附浓缩处理后由除湿环节进入RTO装置处理后外排。无组织排放及管控措施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技术指南》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相关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化验废水、真空泵废水、废气治理设施排放废水、循环水站排水、软水制备排水等。根据废水水质特点采取“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分类分质处理。白球聚合过程产生的水洗废水制孔剂回收废水为高浓度有机废水,暂存后进入新增铁碳微电解预处理系统处理;高纯树脂酸碱洗废水主要为高盐废水,经新增多效蒸发预处理系统;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以上预处理后的废水与厂区内其他生产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化验废水、真空泵废水、废气治理设施排放废水共同进入厂区现有调节池+隔油沉淀池+UASB+水解酸化+A2/O+二沉池工艺污水站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软水制备废水共同****园区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处理厂的收水水质(COD≤300mg/L、氨氮≤30mg/L、BOD5≤70mg/L、总氮≤50mg/L、SS≤150mg/L)要求,****处理厂处理后外排。 3.固废。落实《报告书》所提固废暂存及处置措施,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脱阻树脂、返新树脂分选固废、血液灌流树脂残渣、废分子筛、废生物滤池填料、废机油、废化学试剂瓶、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物化污泥等。返新树脂分选固废暂存于返新树脂库,其他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暂存、转运、处置等各环节管理规定,加强全厂各类危险废物管理,确保各类危险废物全部安全规范处置。一般固废主要是不合格白球、硫酸镁生产滤渣、废反渗透膜、废包装袋、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多效蒸发盐、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统一存放至垃圾桶,不合格白球、硫酸镁生产滤渣、废包装、多效蒸发盐依托厂区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在更换过程中直接交由厂家回收。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委托相关单位焚烧处置。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厂区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音降噪、绿化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地下水。落实《报告书》所提防渗处理措施,严格按照防渗等级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全厂分区、分级防渗处理工作,避免项目实施对土壤及地下水体造成不良影响。建立覆盖各场地的地下水长期监控系统,以便及时发现控制。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有:各车间工艺废气(工艺有机废气工艺含尘废气、工艺含酸废气等)、储罐区大小呼吸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及无组织废气等。(1)项目一期工程阴离子树脂生产过程中配料废气及含氯蒸馏废气进入三级溶剂降膜吸收+四级水降膜吸收+碱喷淋+水喷淋预处理后进入RTO装置,含胺蒸馏废气经三级水降膜吸收+水喷淋预处理后进入RTO装置,氯甲基化废气与阳离子树脂磺化废气、返新树脂氧化再生废气及深度再生废气、氯化铝溶液蒸发废气进入两级碱喷淋预处理后进入RTO装置,白球干燥车间干燥废气经真空循环水洗涤后进入RTO装置;硫酸镁车间中和废气及车间无组织废气经两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 (4)储罐区废气经现有碱喷淋+水喷淋预处理装置处理后,进入RTO装置。RTO装置主要工艺为:RTO(碱喷淋+除湿+三室RTO+急冷+碱洗+除雾+活性炭),废气经RTO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3)外排。外排废气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要求,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二氯乙烷、硝基苯类、甲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有机化工行业A级相关限值要求,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非甲烷总烃<30mg/m3,颗粒物<10mg/m3,氯化氢<2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二噁英<0.1ng-TEQ/m3)相关限值要求。严格落实《报告书》所提废气无组织排放各项控制及处理措施,加强对投料、取样、反应过程、物料烘干过程等易产生无组织废气过程管理,加强设备、管线维护,定期进行LADR监测减少无组织排放。返新树脂库无组织废气收集后经一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后经生物滤池+碱喷淋预处理,预处理废气与返新车间、白球车间、血液灌流树脂车间无组织废气共同进入二级碱喷淋处理后由除湿环节进入RTO装置处理后外排。无组织排放及管控措施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技术指南》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相关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化验废水、真空泵废水、废气治理设施排放废水、循环水站排水、软水制备排水等。根据废水水质特点采取“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分类分质处理。白球聚合过程产生的水洗废水制孔剂回收废水为高浓度有机废水,暂存后进入新增铁碳微电解预处理系统处理;高纯树脂酸碱洗废水主要为高盐废水,经新增多效蒸发预处理系统;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以上预处理后的废水与厂区内其他生产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化验废水、真空泵废水、废气治理设施排放废水共同进入厂区现有调节池+隔油沉淀池+UASB+水解酸化+A2/O+二沉池工艺污水站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软水制备废水共同****园区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处理厂的收水水质(COD≤300mg/L、氨氮≤30mg/L、BOD5≤70mg/L、总氮≤50mg/L、SS≤150mg/L)要求,****处理厂处理后外排。 3.固废。落实《报告书》所提固废暂存及处置措施,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脱阻树脂、返新树脂分选固废、废分子筛、废生物滤池填料、废机油、废化学试剂瓶、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物化污泥等。返新树脂分选固废暂存于返新树脂库,其他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危废间。其中,废活性炭、污水站物化污泥、废分子筛、废生物滤池填料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填埋场填埋;废机油、废化学试剂瓶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焚烧处置。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暂存、转运、处置等各环节管理规定,加强全厂各类危险废物管理,确保各类危险废物全部安全规范处置。一般固废主要是不合格白球、硫酸镁生产滤渣、废反渗透膜、废包装袋、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多效蒸发盐、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统一存放至垃圾桶,不合格白球、硫酸镁生产滤渣暂存于硫酸镁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建材);废包装、多效蒸发盐依托厂区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在更换过程中直接交由厂家回收。污水处****公司填埋场处理。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厂区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音降噪、绿化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地下水。已按《报告书》所提防渗处理措施落实,严格按照防渗等级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全厂分区、分级防渗处理工作,避免项目实施对土壤及地下水体造成不良影响。建立覆盖各场地的地下水长期监控系统,以便及时发现控制。 |
| 本次验收范围为一期工程,为降低成本,项目污水站物化污泥、生化污泥、废活性炭、废分子筛、废生物滤池填料处****公司填埋场(****工业废****中心安全填埋场)填埋处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境风险。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储存、运输、使用有关原辅材料及产品,定期维护、更换相关设备,严防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故;严格按照《报告书》所提措施,做好雨污分流并依托厂区现有初期雨水收集导排系统、事故水池(兼初期雨水池3000m3),建设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罐区设置水喷淋设施、防火围堰,项目配套安装有害有害气体报警仪和泄漏报警装置、监控设施,全厂做好分级分区防渗处理;应急管理方面制****园区应急联动,定期组织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储存、运输、使用有关原辅材料及产品,定期维护、更换相关设备,严防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故;严格按照《报告书》所提措施,做好雨污分流并依托厂区现有初期雨水收集导排系统、事故水池(兼初期雨水池3000m3),建设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罐区设置水喷淋设施、防火围堰,项目配套安装有害有害气体报警仪和泄漏报警装置、监控设施,全厂做好分级分区防渗处理;应急管理方面制****园区应急联动,定期组织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9.258 | 16.979 | 27.697 | 0 | 0 | 26.237 | 16.979 | |
| 1.686 | 0.272 | 5.118 | 0 | 0 | 1.958 | 0.27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006 | 0.4788 | 0.7638 | 0 | 0 | 0.485 | 0.479 | / |
| 0.292 | 0.319 | 3.18 | 0 | 0 | 0.611 | 0.319 | / |
| 1 | 高浓度有机废水进入新增铁碳微电解系统处理,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共同进****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调节池+隔油沉淀池+UASB+水解酸化+A2/O+二沉池)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 高浓度有机废水进入新增铁碳微电解系统处理,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共同进****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调节池+隔油沉淀池+UASB+水解酸化+A2/O+二沉池) | 已监测 |
| 1 | 阴离子树脂废气措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要求、硫酸雾、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二氯乙烷基苯类、甲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要求 | 配料废气、含氯蒸馏废气经三级溶剂降膜吸收+四级水降膜吸收+碱喷淋+水喷淋预处理后进入RTO装置,含胺蒸馏废气经三级水降膜吸收+水喷淋预处理后进入RTO装置,氯甲基化废气进入两级碱喷淋预处理后进入RTO装置 | 已监测 | |
| 2 | 阳离子树脂废气措施 | 外排废气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要求,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二氯乙烷、硝基苯类、甲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要求 | 磺化废气经两级碱喷淋预处理后进入RTO装置 | 已监测 | |
| 3 | 返新树脂废气处理措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要求,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二氯乙烷、硝基苯类、甲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要求 | 氧化再生废气及深度再生废气经两级碱喷淋预处理后进入RTO装置 | 已监测 | |
| 4 | 白球干燥车间废气处理措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要求,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二氯乙烷、硝基苯类、甲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要求 | 干燥废气经真空循环水洗涤后进入RTO装置 | 已监测 | |
| 5 | 氯化铝废气处理措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要求,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二氯乙烷、硝基苯类、甲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要求 | 氯化铝溶液蒸发废气进入两级碱喷淋预处理后进入RTO装置 | 已监测 | |
| 6 | 硫酸镁车间废气处理措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要求、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 中和废气及车间无组织废气经两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 | 已监测 | |
| 7 | 储罐区废气处理措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要求 | 储罐区废气经碱喷淋+水喷淋预处理装置处理后,进入RTO装置 | 已监测 | |
| 8 | 污水处理站、危废间废气处理措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要求 | 经生物滤池+碱喷淋+二级碱喷淋预处理后,进入厂区RTO系统 | 已监测 | |
| 9 | 厂区RT废气处理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要求,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二氯乙烷、硝基苯类、甲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要求 | 碱喷淋+除湿+三室RTO+急冷+碱洗+除雾+活性炭 | 已监测 |
| 1 | 噪声治理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厂区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音降噪、绿化降噪措施 | 已监测 |
| 1 | 4.地下水。落实《报告书》所提防渗处理措施,严格按照防渗等级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全厂分区、分级防渗处理工作,避免项目实施对土壤及地下水体造成不良影响。建立覆盖各场地的地下水长期监控系统,以便及时发现控制。 | 已按《报告书》所提防渗处理措施落实,严格按照防渗等级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全厂分区、分级防渗处理工作,避免项目实施对土壤及地下水体造成不良影响。建立覆盖各场地的地下水长期监控系统,以便及时发现控制。 |
| 1 | 3.固废。落实《报告书》所提固废暂存及处置措施,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脱阻树脂、返新树脂分选固废、血液灌流树脂残渣、废分子筛、废生物滤池填料、废机油、废化学试剂瓶、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物化污泥等。返新树脂分选固废暂存于返新树脂库,其他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暂存、转运、处置等各环节管理规定,加强全厂各类危险废物管理,确保各类危险废物全部安全规范处置。一般固废主要是不合格白球、硫酸镁生产滤渣、废反渗透膜、废包装袋、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多效蒸发盐、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统一存放至垃圾桶,不合格白球、硫酸镁生产滤渣、废包装、多效蒸发盐依托厂区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在更换过程中直接交由厂家回收。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委托相关单位焚烧处置。 | 3.固废。落实《报告书》所提固废暂存及处置措施,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脱阻树脂、返新树脂分选固废、废分子筛、废生物滤池填料、废机油、废化学试剂瓶、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物化污泥等。返新树脂分选固废暂存于返新树脂库,其他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危废间。其中,废活性炭、污水站物化污泥、废分子筛、废生物滤池填料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填埋场填埋;废机油、废化学试剂瓶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焚烧处置。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暂存、转运、处置等各环节管理规定,加强全厂各类危险废物管理,确保各类危险废物全部安全规范处置。一般固废主要是不合格白球、硫酸镁生产滤渣、废反渗透膜、废包装袋、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多效蒸发盐、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统一存放至垃圾桶,不合格白球、硫酸镁生产滤渣暂存于硫酸镁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建材);废包装、多效蒸发盐依托厂区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在更换过程中直接交由厂家回收。污水处****公司填埋场处理。 |
| 1 | 5.环境风险。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储存、运输、使用有关原辅材料及产品,定期维护、更换相关设备,严防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故;严格按照《报告书》所提措施,做好雨污分流并依托厂区现有初期雨水收集导排系统、事故水池(兼初期雨水池3000m3),建设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罐区设置水喷淋设施、防火围堰,项目配套安装有害有害气体报警仪和泄漏报警装置、监控设施,全厂做好分级分区防渗处理;应急管理方面制****园区应急联动,定期组织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 |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储存、运输、使用有关原辅材料及产品,定期维护、更换相关设备,严防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故;严格按照《报告书》所提措施,做好雨污分流并依托厂区现有初期雨水收集导排系统、事故水池(兼初期雨水池3000m3),建设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罐区设置水喷淋设施、防火围堰,项目配套安装有害有害气体报警仪和泄漏报警装置、监控设施,全厂做好分级分区防渗处理;应急管理方面制****园区应急联动,定期组织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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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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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