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万通公园壹号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审批
内蒙古-鄂尔多斯-达拉特旗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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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公园壹号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发布单位:**** 开始公示时间:2026-04-07 15:31
项目名称 **万通公园壹号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单位 ****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二类用地
公示时长 15天 公示时间 2026-04-07 15:31 至 2026-04-22 15:31
行政区划 **自治区-**市-** 地块面积(m2) 123542.55
工业活动历史 1997年9月5日-2015年停产 活动历史 于1997年9月5日成立,主要负责矽砂的破碎、水洗和筛选。于2015年停产至今,部分租赁给萨丁农机(成立于2022年01月24日,经营范围:农业机械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农业机械租赁;农业机械服务;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
地块规划用途 二类居住用地 地块详细地址 ******集团有限公司
经度 110.025012 纬度 40.414651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2026-12-01 至 2026-12-19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单位联系人 吴颜 单位联系电话 151****7659
土壤是否超标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地下水是否超标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吴颜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51****7659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企业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王瑞芳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197****8277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万通房地产
报告主要结论

**万通公园壹号建设项目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位于**市**树林召镇教育街北、长胜路西、**路东、**大街南。规划占地面积为123542.55㎡,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0°1′8.79222″,北纬40°24′48.42088″。

******局的本地块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国土调查资料和2023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成果图,第一次**国土调查成果中本地块利用类型为独立工矿用地和城镇用地,第二次**国土调查成果中本地块利用类型为建制镇地,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中本地块利用类型为建制镇地,2023年土地利用变更数据图中本地块利用类型为城镇住宅用地(居民区)、工业用地(******集团有限公司)和空闲地。

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政府),将本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

根据《项目备案告知书》(达****委员会,2025年12月5日),**市万****公司提交的**万通公园壹号建设项目准予备案,将地块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目前本地块内部分被平整,平整后的土堆放于本地块。本地块属于旧城改造,正在办理规划条件书,综上所述本次调查地块的土地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为新办手续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要求,需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据此,**市万****公司****公司组织开展**万通公园壹号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国家相关技术导则有关规定及要求,组织专业人员对本地块及其周边区域土地利用状况进行了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并对熟悉地块环境管理情况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调查结果表明本地块及其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确定的、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通过本次调查认为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因此,在第一阶段调查后,结束了本次调查活动,并编写了《**万通公园壹号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我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对现场进行踏勘,目前本地块内部分被平整,平整后的土堆放于本地块。

为进一步论证地块在历史上是否可能受到的潜在污染,我单位于2025年12月31日对地块内部区域(裸露、未扰动土壤)使用 40×40m网格法,使用XRF进行快速检测。在砂厂厂区内不同方位布设6个点位,钻孔50-200cm取土采样。目的在于进一步佐证地块各历史时期所受到的污染与调查信息是否一致,同时现场踏勘时通过色、嗅感官判断,未发现污染痕迹。

地块内布设80个土壤点位,地块外设10个土壤点位,共采集90件土壤样品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内外土壤中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相差不大,其含量均在较低水平范围内,未发现异常,未发现污染源。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内外土壤中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相差不大,其含量均在较低水平范围内,未发现异常,未发现污染源。历史上地块内的活动均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因此,以上企业对周边环境污染影响可能性较小。

本次调查地块人员访谈采取当面交流、填写表格方式进行。本次共访谈18人,******局3人、****环境局****分局1人、****中心2人、土地使用权人4人、附近企业2人、附近居民6人。

访谈内容涉及前期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所涉及的疑问核实、信息补充、已有资料考证、地块调查范围的确定和指认,获取信息与地块历史的相关性核实。收集到的访谈内容相互印证,有较好的一致性。

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所得有关地块历史用作及现状用途信息基本一致,未见明显差异。

企业停产多年,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或其他环境事故。地块内无暗沟、渗坑,无地下管道、管线,地块内土壤未曾发现异味。

经现场踏勘,未发现污染痕迹和潜在的污染源。

地块历史上无管槽、无危险废物,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因此调查地块历史与现状均无潜在污染源。

在经过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为主的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后,调查地块内、相邻地块及周边地块历史上均无明确的污染源,调查地块内土壤无污染痕迹,经过对现场地块内选择的80个检测点位和地块外布设了10个对照点,XRF进行快速检测,土壤快筛结果均无异常。本次调查认为调查地块在调查期间关注区域土壤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无需进行下一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 1-2019)的要求,本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开展第二阶段污染调查工作。

综合上述,调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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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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