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2日-7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394-****168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窗口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 1 | 关于****公司**年产壹万吨食品配料、预拌粉生产线项目(重新报批)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 | 淮环审[2026]2号 | 2026年4月2日 |
| 2 | 关于****公司节能安全玻璃新材料及技术装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淮环审[2026]3号 | 2026年4月7日 |
淮环审[2026]02号鸿辉告知承诺制批复(1)(2).docx
****公司节能安全玻璃新材料及技术装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