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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县**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改造(民生应急)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为2025年12月18日,特此公示。
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县**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改造(民生应急)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新**东北角**街道波赤村
联系人:王振磊150****0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