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有土地管理,盘活国有资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农场国有农用地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次招租主体为****,具备合法招租权限,招租标的权属清晰、无抵押、无查封、无权属纠纷。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一)地块位置:******农场
(二)地块四至:**农场林地;****林场林地;西至林地;北至农场林地
(三)地块面积:共2块土地,总面积231.9亩(最终面积以测绘绘图及实地丈量为准)
(四)土地性质:国有农用地(耕地)
(五)用途限制:仅限合法农业生产(种植粮食、油料、蔬菜等农作物),严禁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严禁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严禁挖塘、取土、采砂、采矿、弃耕抛荒、闲置撂荒及其他破坏耕地行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相关政策,不得违规种植非农作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格遵守耕地占补平衡相关规定,接受自然**部门常态化监管。
(六)租赁期限:10年(自合同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计算)
(七)租金标准:租金底价700元/亩/年(大写:捌佰元每亩每年),按中标价执行;租金按10年一次性支付(总租金按中标价×231.9亩×10年计算),逾期支付租金按日收取万分之五滞纳金;租金中标价不得低于底价,中标后租金不予调整,若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租金逾期支付超过15日,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及已缴租金。
(八)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合同期满、土地交还且无违约及纠纷后,无息全额退还;租赁期内出现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不足部分有权追偿。
二、招租方式
本次招租采取公开现场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不设保留价(底价除外),竞价全程录音录像,相关录音录像、竞价记录由出租方留存归档,留存期限不少于租赁期届满后5年,接受相关部门核查。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境内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法人及其他组织需提供近一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证明。
(二)报名方须具备相应农业生产经营能力,无违法用地、失信被执行等不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员及关联主体不得报名。
(三)报名方须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及足额资金支付能力,能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报名时需提交资金****银行存款证明,****银行流水)。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
(一)自然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签字确认)、****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需签字确认)、资金证明及农业生产经营能力说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委托办理时提供,授权委托书需本人签字);所有材料复印件需清晰可辨,一式两份,均需按要求签字,未按要求提交的,报名不予受理。
(二)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对公账户信息(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委托办理时提供,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近一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证明、资金证明及农业生产经营能力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复印件需清晰可辨,一式两份,均需按要求盖章,未按要求提交的,报名不予受理。
五、报名与竞价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7日—2026年4月15日(工作日9:00-11:30,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办公室
(三)竞价保证金缴纳
1.账户名称:**大****核算中心
2.账 号:070********00022781
3.开户行:****银行****公司****路支行
4.银行行号:102****00041
5.金额:人民币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到账视为报名无效;保证金缴纳后,非因出租方原因,报名方放弃报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银行转账(禁止现金缴纳),转账时需备注“****农场土地竞价保证金+报名人姓名/单位名称”,未按要求备注导致无法核实的,视为未缴纳)
(四)竞标编号:按竞价保证金到账先后顺序确定竞标编号,竞标编号现场发放,每次竞价不低于2万元,报名方需签字确认。
(五)竞价时间:2026年4月16日上午9:00—11:00,竞标人需提前30分钟到场签到,逾期未签到视为自动放弃竞标资格;竞标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自然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人/其他组织)到场,未携带相关证件的,不得参与竞价。
(六)竞价地点:****南二楼会议室
六、中标与合同签订
(一)竞价结束当场公布中标结果,中标人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中标结果将在****公告栏、政务公开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二)中标人须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并一次性足额支付10年全部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需提交相关资质备案材料,完成备案手续;《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出租方牵头,联合******局完成租赁备案手续,备案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三)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足额缴纳相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组织招租,重新招租产生的差价由原中标人承担。
七、保证金退还与处置
(一)未中标人: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竞价保证金无息原路退还;未中标人需提交保证金退还申请及相关凭证。
(二)中标人: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按要求补足;租赁期内出现违约,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中标人需在3个工作日内补足。
八、承租方权利与义务
(一)承租方须严格按约定用途使用土地,遵守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转租、转包、抵押;确需变更经营方式的,需提前书面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地形、地貌,不得从事污染土地的农业生产活动,违者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二)承租方自行承担农业生产经营相关投入、设施、人工及风险,相关手续自行办理;需遵守国家及地方农业生产相关规定,落实秸秆禁烧、农药化肥合理使用等要求;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土地的日常维护,承担土地地力保护相关责任,租赁期满土地地力不得低于租赁起始标准,否则出租方有权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
(三)租赁期内遇国家、省、市、县重大规划或政策调整需收回土地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执行;出租方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承租方,双方按合同约**算相关费用。
(四)租赁期满,承租方须无偿恢复土地原状并交还,自行清理地上附着物及生产设施;逾期未清理的,出租方有权自行清理,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前,出租方已对地块现状进行公示,报名方报名即视为已实地踏勘并认可地块现状,成交后不得以土地现状为由提出异议;地块现有设施、地力状况以实地为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整改责任;报名方可在报名期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30)联系出租方陪同实地踏勘,踏勘费用由报名方自行承担,未踏勘视为自愿放弃踏勘权利。
(二)承租方违法违规用地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土地,已缴租金不予退还,并追究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本次招租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围标、串标、恶意竞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究责任;举报电话:0416-****603(与咨询电话一致),举报线索经查实后给予适当奖励。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本公告内容与租赁合同不一致的,以租赁合同为准。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本次招租相关******局、****管理部门备案。
(六)本次招租及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优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416-****603、152****1177
联 系 人:赵天舒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30;咨询可同步咨询地块踏勘、报名材料规范、竞价规则等相关事宜,咨询时请说明“****农场土地招租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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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7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2026年4月7日—2026年4月1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