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申报2026年度京津冀协同创新专项项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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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京津冀协同创新专项申报工作,**省科技厅研究编制了项目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录流程 申报项目须通过“**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科技管理”—“科技计划”—“**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在线操作。 二、总体安排 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紧紧抓住深度融入**(京津****中心重大机遇,吸引用好京津支撑条件,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设立京津冀协同创新专项,拟立项项目20项左右,支持我省创新主体联合京津科技力量,聚焦6条重点产业链等开展“卡点”技术攻关,提升京津冀协同创**产业协作水平,吸引京津优质技术成果在我省落地转化。 三、支持重点 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全固态电池等动力电池、微控制单元、车规级大尺寸碳化硅外延片、电子机械制动系统、底盘悬挂加速度传感器; 机器人产业链:高性能主控芯片等专用芯片、运动控制器、速度/角速度传感器、末端执行器核心零部件; 氢能产业链:大功率石墨堆燃料电池系统、固体氧化物电堆、固态储供氢装置、氢燃机; 网络安全和工业互联网产业链:工业计算芯片、多模态数据标注融合; 高端仪器设备和工业母机产业链:机床数控装置关键功能部件、海洋能源勘探等高端仪器设备、智能仪器仪表; 生物医药产业链:创新药物及疫苗、功能性多糖等合成生物制造、生物医用材料、高端医疗器械; **循环再生:尾矿**综合利用、工业企业高盐有机废水绿色利用、光伏/风电组件再生。 四、绩效目标要求 1.单项项目攻克1项以上技术“卡点”,有量化的技术指标; 2.单项项目形成1项以上发明专利、标准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3.转化应用项目技术成果,有量化经济指标。 五、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等应符合《2026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要求。项目须由在****事业单位牵头,联合**或**高校院所共同申报,若申报****事业单位,需同时联合省内企业。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每项省财政资金拟一次性支持100万元—200万元。申报单位须提供配套经费,其中,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自筹资金与财政资金比例不低于3:1;非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自筹资金与财政资金比例不低于1:1。 该专项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签字和盖章部分扫描页、申报单位与**单位的**协议、**单位盖章部分扫描页等其他相关附件的扫描件。 六、形式审查(初评)要点 以下任何一项不符合的,则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1.项目申报单位、**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等符合《2026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和申报指南要求; 2.项目申报书按要求填写完整、规范,承诺书、盖章页及相关佐证材料齐全; 3.有**单位的,**协议符合指南要求;需提前完成****课题**协议会签手续(附件2)。 4.提供的项目**协议明确、有效,**协议有效期限覆盖项目执行期。 5.申请的省财政专项资金额度及配套资金符合指南要求; 6.项目研究内容、绩效目标、执行期符合指南要求; 7.不存在重复、多头申报项目; 出现上述未能涵盖的特殊情况,经综合研判确定是否通过形式审查。 七、申报时间 1.学校网络受理截止时间:2026年4月12日17:00标书代写 2.承诺书、盖章页于4月12日前交至科研处606室统一盖章。 联系人:吕宁 联系电话:****515 附件: 1.2026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 2.****课题**协议会签审批表 科研处 2026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