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 号)的要求,现将《****填埋场维修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填埋场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概况:****填埋场自2009年投运至当前,目前剩余库容已基本耗尽,无法满足后续生活垃圾常态化处置需求。同时,经现场勘查,由于运营年限已远超设计使用年限,长期超负荷运行导致场内各类设施出现不同程度老化、破损,如防渗系统破损、填埋气体疏导不畅、泄洪排水系统淤积等,加之日常运维资金投入不足、运维技术较为薄弱,部分运维流程未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导致填埋场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和环境风险,已无法完全满足当前生态环保及安全管控相关要求。因此亟需通过维修整治完善设施、规范运营,待满足封场条件且生活垃圾处置替代方案落实后再按程序实施封场,现阶段仍****填埋场进行填埋作业,持续保障生活垃圾处置工作有序推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县**镇西大街160号
联系人: 马经理 电话:180****471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单位地址:**省**市**区团结新村街道**巷64号第23层2303室
联系人:陆工 电话:186****876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公众对本次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可填写与本次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意见的,自公示之日起,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告诉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2)以传真、电子邮件、信件等书面形式将所提意见告诉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或者未采纳情况、理由及向公众反馈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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