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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编号:**** | |
| 项目名称:******校区教师公寓2号楼(至善园2)电器及生活用品采购项目 | |
| 项目预算(元):538,970.00 | 报价方式: 总价报价 |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张伟静 |
| 最少有效报价家数:3 | 联系电话:159****9101 |
| 联系手机:无 | 电子邮箱:无 |
| 异议反馈:020-****9972;****@qq.com | |
| 开始时间:2026-04-07 15:00:10 | 截止时间:2026-04-17 15:00:10标书代写 |
| 报价文件要求:本项目要求报价时上传相关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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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说明:
总价报价:要求供应商按照清单进行分项报价并乘以数量汇总计算出总价。
单价报价:要求供应商按照清单进行分项报价并汇总计算出单价合计价。 【注意:采购数量为1个的单一产品,一般适用于总价报价,而非单价报价】
下浮率报价:以百分比表示,要求供应商进行统一下浮率报价,计算方式为预算*(1-下浮率)
【举例:预算为10000元,所报下浮率为10%,则成交价为10000*(1-10%)=9000元】 【选择此报价方式则产品数量应填写为1】
折扣报价:以百分比表示,要求供应商进行统一折扣报价,计算方式为预算*折扣
【举例:预算为10000元,所报折扣为9折(表示为90%),则成交价为10000*90%=9000元】【选择此报价方式则产品数量应填写为1】
拍卖报价:要求供应商按照清单进行分项报价并乘以数量汇总计算出总价,价高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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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 付款方式:分二次付款。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时间、数量、规格等)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交付予采购人并开具50%的合同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完成交付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剩余50%的货款 | |
| 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自接到本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向采购人交纳成交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所有货物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合格,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退履约保证金材料后15日内无息退还 | |
| 交付时间: 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做好备货,在接到采购人的供货通知20日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2.成交供应商在货物交付运输前2日内通知采购人到货日期。如遇特殊情况无法供应,成交供应商须提前2日通知采购人。如因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无法满足采购人需求,采购人可应急采购,并由成交供应商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 |
| 交付地址: ******校区。 | |
| 质保期及售后要求:质保期(服务期): 本项目的电器类货物,小家电保修期不少于一年。其**产商规定的保修期优于本项目保修期的商品,以有利于采购人的保修期限为准。保修期限自本项目所有货物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保修期相应顺延。保修期内的所有产品质保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售后服务: 1.在保修期内,如货物非因采购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保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成交供应商不能修复、调换或不能退货的,应退回相应货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保修期内同一设备经维修后3个月内再次出现相同故障的,成交供应商须将整机更换同一档次全新设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成交供应商在接报后2小时内电话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72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72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
|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
| 1 | 生活用品 | 1.00 | 批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是 | 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