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申线航道**饮用水源保护区段综合
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进行“连申线航道**饮用水源保护区段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连申线航道**饮用水源保护区段综合整治工程;
项目地点:**市**县;
项目概况:连申线航道**饮用水源保护区段综合整治工程位于**市**县,项目全长约1.717km,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护岸工程、疏浚工程和绿化工程等供水设施水源保护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省**市**县港城路468号
联系电话:0515-****2315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集团****公司
联系地址:**省**市**区紫云大道9号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25-****8888-5748
邮箱:****@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为: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研究环保法规、确定环评文件类型→研究工程文件→制定环评工作方案→现场调查与资料收集→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监测→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技术经济论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报告审查批复,其中公众参与贯穿于整个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在现场踏勘、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分析本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和营运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补充措施。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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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7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 | 连申线航道**饮用水源保护区段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 姓名 | ||
| 身份证号 |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 经常居住地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 单位名称 |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 地 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路 号 |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