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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952051A | 建设单位法人:厉定乐 |
| 汪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开发区**第一大道19号 |
| ****年产7000吨汽车发动机油管等产品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3-钢压延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130-C3130-钢压延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开发区**第一大道19号 |
| 经度:121.63213 纬度: 28.75374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25 |
| 台环建(临)〔2025〕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952051A001P |
| 2025-11-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1000 |
| 806.39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952051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1000MA28G7Y6X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082MA2ANEAU2W | 竣工时间:2025-11-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info.html?2497 |
| 本项目属于**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属于**项目。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本次**项目完成后形成年产5000t汽车燃油管基础油管、1700t不锈钢无缝管、300t储氢管道;②;企业涉及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③企业位于环境质量达标区。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项目完成后形成年产5000t汽车燃油管基础油管、1700t不锈钢无缝管、300t储氢管道;②企业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与环评一致;③企业建设地点位于环境质量达标区内。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汽车燃油管基础油管:不锈钢圆钢经过酸洗、机加工、冷轧、退火、脱脂清洗、检验、定切后,得到产品。 不锈钢无缝管:不锈钢圆钢经过酸洗、机加工、冷轧、退火、脱脂清洗、检验、切管后,得到产品。 储氢管道:不锈钢圆钢经过酸洗、机加工、冷轧、退火、脱脂清洗、冷拔、检验、定切后,得到产品。 ②原辅料通过卡车运入,储存在仓库内,产品由卡车运出。 | 实际建设情况:①建设车间内实际工艺与环评一致;②实际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酸洗废气:收集后通过“两级碱液喷淋+次氯酸钠喷淋+碱液喷淋”四级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转抛粉尘、修磨粉尘:收集后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固溶退火废气:收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光亮退火废气:收集后通过2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水蒸气); 自动抛光粉尘:收集后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管内抛光粉尘、内抛光粉尘: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擦拭废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2)企业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工艺废水中酸洗废水含重金属镍和铬,经重金属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入后续高盐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脱脂废水、初期雨水一并纳入“混凝沉淀”预处理后,也纳入后续高盐废水处理设施;退火循环冷却水直接纳入后续高盐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经过“两级反渗透+电渗析”处理后,产生的浓水进入低温蒸发设施处理;电渗析产生的淡水返回两级反渗透处理;两级反渗透产生的淡水部分回用于酸洗工序,剩余的淡水纳管排放。废气喷淋废水经收集分批直接进入低温蒸发设施处理。低温蒸发设备冷凝水回用于酸洗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1)企业酸洗废气、转抛粉尘、修磨粉尘、固溶退火废气、光亮退火废气、自动抛光粉尘、管内抛光粉尘、内抛光粉尘、擦拭废气防治措施情况与环评一致。 (2)企业工艺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防治措施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公司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能力处置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区规范化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②企业需设置一个90m3的事故废水应急池。 | 实际建设情况:①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与环评一致;②企业已建设一个90m3的事故应急池。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9113 | 0.9122 | 0 | 0 | 0.911 | 0.911 | |
| 0 | 0.911 | 0.912 | 0 | 0 | 0.911 | 0.911 | |
| 0 | 0.004 | 0.137 | 0 | 0 | 0.004 | 0.00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247 | 0.248 | 0 | 0 | 0.247 | 0.247 | / |
| 0 | 0.21 | 2.579 | 0 | 0 | 0.21 | 0.21 | / |
| 0 | 10.04 | 10.718 | 0 | 0 | 10.04 | 10.04 | / |
| 0 | 0.728 | 0.96 | 0 | 0 | 0.728 | 0.728 | / |
| 1 | 重金属预处理设施 |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2012) | 工艺废水中酸洗废水含重金属镍和铬,经重金属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入后续高盐废水处理设施。 | 已监测 | |
| 2 | 综合废水处理设施 |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2012)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脱脂废水、初期雨水一并纳入“混凝沉淀”预处理后,也纳入后续高盐废水处理设施;退火循环冷却水直接纳入后续高盐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经过“两级反渗透+电渗析”处理后,产生的浓水进入低温蒸发设施处理;电渗析产生的淡水返回两级反渗透处理;两级反渗透产生的淡水部分回用于酸洗工序,剩余的淡水纳管排放。废气喷淋废水经收集分批直接进入低温蒸发设施处理。低温蒸发设备冷凝水回用于酸洗工序。 | 已监测 |
| 1 | 酸洗废气(包括酸洗酸雾和储罐呼吸酸雾)处理设施 |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其修改单 | 酸洗废气采用“两级碱液喷淋+次氯酸钠喷淋+碱液喷淋”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 已监测 | |
| 2 | 转抛粉尘、修磨粉尘处理设施 |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其修改单 | 转抛粉尘、修磨粉尘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 已监测 | |
| 3 | 固溶退火废气处理设施 | 《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相关要求 | 固溶退火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 已监测 | |
| 4 | 抛光粉尘处理设施 |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其修改单 | 小型自动抛光机(短管加工)和自动智能抛光机自带收集和水喷淋除尘装置,抛光粉尘经收集后进入水喷淋装置进行除尘,除尘后的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自动抛光机的抛光粉尘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管内抛光机与内抛光机的抛光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 已监测 | |
| 5 | 擦拭废气处理设施 |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其修改单 | 擦拭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 已监测 |
| 1 | 防噪措施 |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其中西边靠近**第一大道一侧执行4类标准。 | ①厂房及厂区四周围墙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砖混结构,具有良好的隔声效果;②企业新采购的设备,具有节能、低噪的优点;③企业设有专人专岗对各类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与维护,避免设备因不正常运转而产生高噪声的现象;④企业的风机、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的底座均有固定及减振装置,可有效减少振动的产生;⑤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门窗均处于关闭状态,可有效降低噪声的传播。 | 已监测 |
| 1 | 企业设有一般固废仓库用于暂存干式边角料、经规范处理的湿式边角料、集尘灰、废砂轮片、残次品、废布袋、一般废包装材料,一般固废仓库位于2#厂房南侧,占地面积约100m2,能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的要求,并严格收集、堆放过程中的管理,并同步更新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并与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业签有书面合同。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分类要求,酸洗废槽渣、酸洗废酸、废轧机油及油泥、脱脂废渣、脱脂废油、废油桶、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液压油、废乳化液、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分子筛、蒸发废物、废水处理污泥、废抹布(含丙酮)和脱脂槽废液属危险废物,企业要做好危险废物的处置工作。收集、贮存、运输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要求,做好危险废物贮存工作,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设施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地面必须硬化、耐腐蚀,且表面无裂缝,贮存设施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他防护栅栏,并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做好危险废物的入库、存放、出库记录,不得随意堆置。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与该处置单位签订协议,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企业拟设1个危废仓库(面积约100m2,有效容积约280m3,可暂存量约350t),位于2#厂房内北侧,用于暂存企业危险废物,**危废仓库需满足规范要求,能做到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堆放。 | 建设有规范的危废贮存库1间和一般固废堆放场所1处,用以贮存企业日常运行中产生的危废与一般固废。其中,危废贮存库一间100m2,贮存库地面已完成硬化工作,且地面与墙裙均已涂覆环氧地坪漆。部分危废存放区域上方放置托盘,做好防腐防渗措施。贮存库门口处已张贴好危废标识标牌、危废周知卡、危废管理制度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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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