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安全生产智能管理系统(一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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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生产智能管理系统(一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公示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市安全生产智能管理系统(一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二)项目情况介绍:本项目为**市安全生产智能管理系统(一期)建设项目配套监理服务,依据《****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工作实施细则(暂行)》,对该项目实施四控三管一协调全过程监理,保障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变更可控,规范合同、安全、文档管理,做好各方沟通协调。

(三)招标方式:通过公开邀标、采购小组综合评分的方式,择优选定1家单位(要求报名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有效供应商不低于3家)作为本项目成交单位。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项目总预算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281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捌仟壹佰元整)

最高限价:人民币1281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该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资格审查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至少其中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2. 投标人书面承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特定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具备信息化工程监理相关服务能力,具备完善的监理服务流程和质量管控体系。

2. 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信息化项目监理相关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严格遵照《****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工作实施细则(暂行)》及**市监理人员在岗管理相关规定,驻场履职,不得擅自脱岗、兼职,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落实在岗考勤管理。

(四)其他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四、公告期限

自2026年4月7日起至2026年4月9日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标书代写

五、资格初审及相关说明

(一)对接时间: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于2026年4月9日,统一到****(富华路29号)419办公室对接需求和现场情况(或致电沟通0731-****6386)。

(二)资格初审资料提交:请于项目公示截止日的17点前,将以下资格初审所需资料(邮件中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csyjkx@126.com邮箱进行资格审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办理时提供);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扫描)件;

被授权人个人身份证复印(扫描)件。

(三)其他说明事项:

1.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拒收。标书代写

2.报名人数达到条件后,采购人将通过邮件发送邀请函邀请符合条件报名单位参加项目现场评审,一般在项目公示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组织,请提前做好准备。

六、项目实施要求

(一)驻场管理要求:供应商须安排专人驻场(提供驻场方案,一般月到岗率≥80%),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管理规定,落实在岗考勤制度,不得擅自脱岗、离岗,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监理人员。

(二)服务响应要求:日常监理问题需1小时内响应,项目紧急问题需30分钟内到场处置,建立问题整改闭环机制,保障监理服务时效。

(三)服务质量要求:严格按照信息化监理规范及本项目需求,严把项目质量关、进度关、安全关,做好全过程监理记录、资料归档,配合完成项目验收、质保回访等工作。

(四)合同履行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信息化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完成质保期监理回访及相关资料归档完毕止。

七、综合评分明细表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价格分30分、技术商务分70分,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现场磋商情况逐项客观打分,得分合计最高者为预成交供应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标书代写

评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价格部分

30分

满足磋商公告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有效供应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价格分=(评标基准价÷供应商最终报价)×30。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不予计分。标书代写

企业资质

8分

1.具备有效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得8分;

2.具备有效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得5分;

3.具备有效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得2分;

4.无上述有效资质不得分,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监理服务方案

22分

本项实行分档量化计分,评审委员会对照标准客观打分:

1.一档(15-22分):监理方案全面贴合本项目需求,覆盖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变更、文档、验收全流程,驻场管理、质量管控、问题闭环措施详实可行,针对性极强;

2.二档(8-14分):监理方案较完整,覆盖核心监理工作,措施可行,基本贴合项目需求,无重大疏漏;

3.三档(0-7分):监理方案内容不全,措施笼统,无法满足项目监理需求。

项目团队

16分

1.总监持证3****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经验:6分,监理工程师持证2****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经验:4分(每少一个业绩扣2分,合同复印件、业主出具的履职证明,或项目验收报告等均可作为依据)

2.承诺监理员全程驻场、总监关键节点必到,基本满足(6分);监理员每周驻场时间3-4天,月到岗率60-80%,总监关键节点必到,基本满足(4-5分);监理员每周驻场时间1-3天,月到岗率20-60%部分满足(1-3分),总监关键节点必到;到岗偏差明显,不满足或未承诺(0分)

质量/进度/变更控制

10分

三项控制措施完整、可落地、符合细则:8–10分;措施基本可行:4–7分;措施缺失或不可行:0–3分

同类项目业绩

10分

近5年内,每具备1个类似业绩(信息化项目集成类),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佐证,材料不全不计分,无业绩不得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履约与服务承诺

4分

例会、报告、整改、响应时间全部明确承诺,时间符合项目预期的:3-4分;承诺基本齐全:1–2分;无关键承诺:0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31-****6386

地址:**市**区富华路29号(****419办公室)

九、监管部门及电话

监管部门:********纪委

联系电话:0731-****6546

****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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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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