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7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4月7日-2026年4月9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91-****422 ****571
传真:0391—****575
邮箱:****@126.com
通讯地址:**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评估意见结论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参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 1 | 锌焙烧烟气高值化利用项目 | ****开发区玉川大道北乾盛路西****厂区内 | **** | ******公司 | ****拟投资800万元在现有厂区建设锌焙烧烟气高值化利用项目,项目对现有锌焙烧两转两吸制酸系统进行技术提升改造,对烟气进行高值化利用,同步建设一套制发烟酸系统及配套设施(含2个酸罐Φ10000*12000mm及配套的自动售酸系统),项目发烟硫酸产量为10万吨/年。项目实施后全厂硫酸产能不变。主要设备为发烟酸吸收塔、发烟酸循环槽、发烟酸冷却器、脱吸塔等 | (1)废气:本次**发烟酸装置是以部分一次转化气为原料经发烟酸吸收后返回制酸系统一吸塔,发烟硫酸循环槽、发烟硫酸及硫酸储罐、发烟硫酸及硫酸地下槽呼吸孔、装酸槽车排气口均通过管道输送至脱吸塔底,经脱吸后进入制酸系统干燥塔重新生产浓硫酸,全过程密封。本次技改工程仅改变了部分制酸烟气的走向,且制备发烟硫酸后一次转化烟气又返回现有制酸系统,不改变现有制酸系统二氧化硫转化率、三氧化硫吸收率。根据物料平衡、硫平衡,项目实施后仅增加产品种类,不增加硫酸(折纯)产量,因此,经技改后锌分厂制酸系统污染物排放量、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基本无变化,故本系统不增加新的废气排放。项目实施后制酸焙烧(制酸尾气)排放口(DA012)二氧化硫、硫酸雾排放浓度仍然满足《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806-2025)要求,均可以达标排放 (2)地面冲洗废水收集后汇****处理站处理,处理后进入现有工程铅分厂冲渣;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新增软水制备废水经厂区总排口送**市玉川****公司深度处理。 (3)噪声: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冷却塔、水泵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 (4)固废:项目不新增固废。 | 针对专家评审会提出的意见,《报告表》进行了修改完善,符合报批条件 | / | 0391-****422 0391-****5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