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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关于报送**县2023-2025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实施方案的报告》(泰政函〔2023〕31号)、《2025年**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项目之稻米产业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泰农〔2025〕37号)、《关于下达2025年**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之稻米产业提升项目计划和补助资金的通知》(泰财农〔2025〕145号)等文件要求,****中心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已按规定实施完毕,经****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检查验收合格,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4月7日—2026年4月1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请在公示期内向****农田水利建设科反映,联系电话:0577-****6951。
附件:2025年**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之稻米产业提升项目(第一批)验收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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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