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藤县太平食品站屠宰厂搬迁新建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审批
广西-梧州-藤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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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站屠宰厂搬迁**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2026-03-31 09:25

梧审批入河字〔2026〕1号

****关于****食品站屠宰厂搬迁**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报告的批复

******公司****屠宰场:

你公司报来的《****食品站屠宰厂搬迁**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以下称为《论证报告》)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24年12月13日经我局审批同意(梧审批环评字〔2024〕26号)。本项目****处理厂共用入河排污口,****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生态环境局审批(文号:梧(藤)环水字〔2024〕12号),且已建成投入运行。现你公司就****食品站屠宰厂搬迁**项目按要求开展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论证并报批。结合********公司对《论证报告》的技术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食品站屠宰厂搬迁**项目****处理厂共用入河排污口。该入河排污口位于****工业园区蒙江左岸,地理坐标为东经110°41′29.85″,北纬23°38′39.72″;排污口设置类型为扩大,入河排污****处理厂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岸边排放;污水通过管道排放,因地势高差在管道末端设急流槽接入河道;受纳水体为蒙江。

二、该入河排污口排放****食品站屠宰厂搬迁**项目****处理厂分别处理达标后的污水。其中,****食品站屠宰厂搬迁**项目污水排放规模为650立方米/日,****处理厂污水排放规模为4000立方米/日,扩大后排污口总排放规模为4650立方米/日。****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食品站屠宰厂搬迁**项目出水水质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该入河排污口主要污染物最大允许年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99.463吨/年,氨氮12.866吨/年,总氮32.759吨/年,总磷1.579吨/年。

三、纳污河段水功能区水质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新增本项目正常排放污染物后,对所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的影响可接受。

四、你公司须严格按照《论证报告》落实各项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排污浓度控制和总量控制要求,加强入河排污计量及水质监测管理,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健全水污染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管理,严防发生水污染事故。

五、共用该入河排污口的所有排污单位均为责任主体,共同做好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各自承担的责任可参考排水量占比、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占比等,由所有排污单位协商确定。

六、你公司须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河排污口登记手续。

七、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之日起20日内,将本批复文件及经批复的《论证报告》****生态环境局、****环境局。

八、若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排放规模或主要污染物等发生较大变化的,须重新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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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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