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东惠南国家基本气象站迁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审批
上海-上海-浦东新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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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东惠南国家基本气象站迁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
文件编号 沪浦发改投〔2025〕904号
发布机构 发改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6-04-07

****气象局:

你局《****气象局关于浦东惠南国家基本气象站迁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浦气发〔2025〕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因沪通铁路二期项目建设已对原惠南国家基本气象站的气象探测环境造成实质性影响,根据《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为确保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观测功能,以及气象观测连续性和数据有效性,原则同意浦东惠南国家基本气象站迁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规划选址**市**区老港镇北部成日乡村单元01-13地块内,位于中心河以东、三灶港以南、**公路以西、灶泓港以北,用地面积3812平方米。

三、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一个50米×50米室外观测场,一栋地上两层、建筑面积约700平方米的业务用房;同步实施连通道、绿化、管网等配套室外工程、和气象探测环境整治工程;购置气象探测配套设备和网络信息设备等。

四、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建设资金由沪通铁路二期工程前期费及新区财力统筹安排。

五、下阶段工程可行性研究中,应根据《地面气象观测规范》《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地面气象观测站》等,完善功能布局,优化建筑设计,充分考虑建设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合理控制投资,做好周边相邻环境整治方案论证,并落实项目建设期间观测保障方案。

六、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请在有效期内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有关规定,编制工可报我委审批,抓紧落实开工条件,有序推进后续各项工作。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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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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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