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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西北治旱**河谷灌区工程信息化工程及数字化建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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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KZB202********004-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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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西北治旱**河谷灌区工程信息化工程及数字化建管系统澄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桂西北治旱**河谷灌区工程信息化工程及数字化建管系统
二、招标编号:****
三、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报告公开资料、招标图纸已上传至**公共**交易平台(**﹒**)系统,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初步设计报告公开资料、招标图纸所涉及的工程量清单均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其他澄清事项
| 序号 |
澄清项 |
澄清前招标文件内容 |
澄清后招标文件内容 |
| 1 |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
19.3缺陷责任期的**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缺陷责任期,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 |
19.3缺陷责任期的**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缺陷责任期,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3年。 |
| 2 |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
1.1.4.5缺陷责任期:自本标段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期限为2年。 |
1.1.4.5缺陷责任期:自本标段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期限为3年。 |
| 其它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作相应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按照以上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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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知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水利局网站、**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招标人:****
地 址:**壮族自治区**市**区庆远镇山谷路84号
邮 编:546399
联系人:韦工
电 话:0778-****058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金**路2-4号**园写字楼3楼
邮 编:547000
联系人:万永凤、罗荣菊
电 话:0778-****981
传 真:/
E-mail:****@163.com
交易服务部门:****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78-****718
监督部门:****水利局
监督电话:0778-****116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2026年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