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作为处置人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我院本部大修工程拆除可回收物资(第二批)处置比选并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
一、处置人:****
二、比选项目名称:本部大修工程拆除可回收物资(第二批)处置
三、项目情况
具体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二部分:“项目概况及要求”。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比选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申请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个体工商户,须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再生**回收),对本批次废旧物资的回收处置需符合环保行业的规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函)。
2.环保合规特别要求:因标的物含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内物品,根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0号)、《****保护厅关于下发的通知》(川环发〔2014〕140号)、《再生**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修订)等文件规定,涉及对废旧电子产品、废旧金属、化学品等特殊标的物进行拆解、利用、回收、填埋等处理行为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再生**回收管理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的要求,将其交由具有资格(备案)条件(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再生**回收 ②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包括临时名录))的主体实施,申请人自身具备对应资格(备案)条件的除外。(提供承诺书。)
3.申请人承诺参加本次交易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4. 本次比选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申请。
五、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参与比选报名时间及地点:2026年4月10日17:00前到****(**)现场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
七、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有效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资格条件所列资料及承诺函(附件1、2)、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八、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4月14日14:00之前。标书代写
比选时间:2026年4月14日14:00。
九、比选地点:****(**)。
供应商递交的文件必须密封并在要求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十、有关本次比选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处置人:****
地址:**市**区**路333号
联 系 人:赵老师
电话:028-****2182
****
2026年04月07日
附件一
承诺函
****:
****营业部/本人)通过比选程序参与贵单位本部大修工程拆除可回收物资(第二批)处置比选项目。****营业部/本人)承诺,若中选,若涉及对该批资产中涉及废旧电子产品、 废旧金属、化学品等特殊标的物进行拆解、利用、回收、填埋等处理行为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再生**回收管理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的要求,将其交由具有资格(备案) 条件的主体实施,****营业部/本人)自身具备对应资格(备案)条件的除外。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公司(营业部/本人)自行承担,若对贵单位造成损失的,向贵单位赔偿。
比选申请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附件二
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致****:
本单位 (比选申请人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比选活动,针对本单位在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情况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及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承诺。
我公司对于以上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比选申请人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比选申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