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数字化肉牛养殖项目肉牛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县数字化肉牛养殖项目肉牛采购业主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前来参加,并于2025年4月28日10:00 (**时间)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数字化肉牛养殖项目肉牛采购
预算金额:1500万元。
最高限价:150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 1 |
公牛 |
200kg |
头 |
300 |
| 2 |
公牛 |
250kg |
头 |
300 |
| 3 |
公牛 |
300kg |
头 |
300 |
| 4 |
母牛 |
300kg |
头 |
300 |
| 5 |
母牛 |
500kg |
头 |
300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4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或基本户信息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全年财务报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企业简介、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4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注册不足6个月的递交现有的)新办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依法免税企业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依法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及重大动物疫情事故;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4日(不含节假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在****(地址:**省**县附城镇中元村周家窑37号)投标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电子邮箱(温馨提示: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投标登记时须提交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资料,以上资料一式两份,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者,不予投标登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性进行查验,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招标人及行政监管单位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为:2026年4月28日10:00 (**时间) ,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省**市**区**路498号二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3.投标人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无任何关系及责任。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6年4月28日 10:00(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省**市**区**路498号二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3.开标方式:现场举行开标会议。标书代写
注意事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携带相关资料的将被拒绝参加开标会议,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无任何关系及责任。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经济信息网(https://www.****.cn/)公开发布。
八、其他补充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地址:**省**县附城镇中元村周家窑37号
联系人:桑如荣
联系电话:176****558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市******花园D区S-1A商业楼2层10号
邮编:744100
联系人:富衡
电话:177****6046
电子邮箱:****@qq.com
监管单位:****农业农村局****中心)
地址:**省****县南街24号
联系人:贾宏德
联系电话:136****1858
****
2026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