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4-07 16:35:53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校区设计服务单位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贵******调度中心2号楼207-1099号房
成交价:2万元≦中标价<5万元,项目设计费最高限价500元/个;5万元≦中标价<200万元,投标报价3.0%;200万元≦中标价,投标报价1.9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校区设计服务单位 服务范围:主要承担对******校区内的校舍维修改造项目设计、绿化改造设计、改造工程中涉及的广告设计、变配电改造设计,其中变配电部分含**校区(南校区)。 服务要求:设计深度、设计质量及设计文件要求符合采购人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关堂春、周常红、刘海燕、王春雷、孙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0.8,不足2400元按2400元支付
收费金额:24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业绩:1.****学院装修改造设计定点单位;2.培训网点装修设计服务。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公告规定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瀂港街道文津西路16号
联系方式:137****096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城市之光写字楼B座826****酒店斜对面写字楼)
联系方式:166****3595
3.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166****3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