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 委托,对****项目管理用车租赁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公开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项目管理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64000.00元
最高限价:租赁车辆每台每月最高限价不高于1.2万元,超限价投标无效
采购内容:租赁项目管理用车主要用于公路工程项目调研、现场勘查、跨区域项目管理对接、应急处置及重大项目保障等工作,需满足**市行政区域及下属县乡公路项目现场通行需求。初期规模:首批租赁车辆数暂定为6辆,根据项目管理实际,增减车辆,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具体详见采购清单),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包。
服务期限:本项目采用一次采购、分年签订、考核续签方式,采购有效期3年,合同每年一签,首年服务期限1年。在单个租赁年度内,若项目按批复工期提前完工、建设任务提前完成,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按车辆实际使用天数结算租赁费用,并办理车辆退还手续。按照项目管理实际,冬季停工阶段车辆停止使用,冬季停工阶段不支付车辆租赁费用。
服务地点:**市(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持****运输部门核发的《汽车租赁备案登记表》,登记的使用性质需为租赁,车辆及企业已完成相关部门备案。
三、****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执行《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5日,工作日上午10:00至13:00,15:30至18:30(**时间)。
地点:**市****花园北区7栋7-2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0元每套,售后不退
现场获取: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应现场提交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经办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核验。以上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4月20日15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会议室(**市****花园北区7栋7-2)标书代写
六、公告媒体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况,以下任一情形,其响应将被拒绝:
①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②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③供应商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投标。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
联系方式:181****7126(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花园北区7栋7-2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77****4876(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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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