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省高速路洗手间广告投放,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编号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省高速路洗手间广告投放
2. 预算金额460000元,最高限价:450000元
3.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地址:**省**市**区林浦路367****广场1期5号楼3层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该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2026年**省高速路洗手间广告投放,依据《**省高速公路广告经营开发实施办法(试行)》闽高经营文[2021]1号第二条 全省高速公路****公司****公司****(****公司)开发、经营和管理。
依据《**省****公司文件》闽高管[2017]48号第四点:****作为**省****公司旗下专门从事高速公路文创设计、品牌策划、电子商务、广告拍摄、会议展览、演艺庆典综合性文化传媒平台,****公司履行全省高速公路媒体广告规划、设计、招标等运作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组织高速公路媒体广告的经营开发管理工作。第五点:****收费站顶棚、隧道顶、跨线**、服务区LED等新广告位**。
综上,本项目“2026年**省高速路洗手间广告投放”****公司处进行采购,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om/tools.htm)、工采通(https//easy-prt.com/home)、**县国有**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qzdh.****.cn/#/home)‘’进行公示。
(五)公示期限
1.公示期自2026年04月08日至2026年04月14日。
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县水口镇湖坂村赤石口16号
联系人:彭女士
电话:180****0707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省**市**县龙浔镇寨头新村107号201室
联系人:小赖
电话:188****2297
****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