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2026年度****市笪桥镇大沙田村补充耕地项目等4个项目施工(招标编码:****)于2026年04月03日在****网站等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更正,具体如下:
1、招标文件更正内容:
| 序号 |
内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 1 |
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26页12.2.1预付款的支付 |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本项目不设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每个项目签发开工令,确认可以进场施工后,承包人申请本期项目的预付款,申请前要提供预付保函,预付款的金额为合同中标金额的 20%,预付款在进度款中分二期扣回,每期扣回比例为预付款的 50% 。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在施工单位进场并提供预付款担保后 14 日内申请支付。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每月按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审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80%支付进度款(预付款在进度款中分两期扣回,每期扣回比例为预付款的 50%)。 |
| 2 |
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26页12.2.2 预付款担保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 7 天前提供预付款担保。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险保函等形式 。 |
| 3 |
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26页12.4.1 付款周期 |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进度款按工程进度支付,每月按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审定的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80%支付进度款,不足 30 万工程量时,不支付进度款,累计工程量达 30 万以上时,才支付。当累计付款至合同价款的 80%时,停止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完工经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且完成交付后,并由财政审核部门审**算造价后,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给承包人至审定工程结算造价的 97%,留 3%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保质期满后,如质保期期内未发生质保事宜,则经发包人确认达到保质要求 28 天内,发包人一次性无息退还保修金(工程结算造价的 3%)给承包人。 |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进度款按工程进度支付,每月按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审定的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80%支付进度款(预付款在进度款中分两期扣回,每期扣回比例为预付款的 50%),当扣回的工程款达到预付款足额的下月起,每月按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审定的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80%支付进度款,不足 30 万工程量时,不支付进度款,累计工程量达 30 万以上时,才支付。当累计付款至合同价款的 80%时,停止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完工经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且完成交付后,并由财政审核部门审**算造价后,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给承包人至审定工程结算造价的 97%,留 3%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保质期满后,如质保期期内未发生质保事宜,则经发包人确认达到保质要求 28 天内,发包人一次性无息退还保修金(工程结算造价的 3%)给承包人。 |
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的内容与本更正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本更正公告,认真编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招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