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横路(迎宾路-戚横路)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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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横路(迎宾路-戚横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

崔横路(迎宾路-戚横路)改造工程(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崔横路(迎宾路-戚横路)改造工程 (项目名****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备案证号:常经数备【2026】1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 ,招标人为 ****(发包人)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崔横路(迎宾路-戚横路)改造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崔横路(迎宾路-戚横路)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南起崔横南路与戚横路交界处,北至崔横北路与迎宾路交界处

2.3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白改黑及提升工程,完善全线排水(雨、污水)、交通安全设施,同步实施监控等配套工程。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道路全长约1.9公里。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946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2.9 工期:180天

2.10 ****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 不分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施工﹒建造师证﹒市政工程﹒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3.4.2 自2024年 4 月1日以来(近 2 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 自2025年 4 月1日以来(近 1 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 自 年 月 日以来(近 5 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 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口 综合评估法 口 综合评估法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口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04月07日/时/分至2026年04月20日09时30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市工程交易系统 7.0 ”(网址: http://gc.****.cn/TPBidder/memberLogi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04月20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公司,联系方式:0512-****8123。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区横林镇崔桥村崔横南路75号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豪大厦3幢10楼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人:崔工

电话:0519-****1220 电话:0519-****0503

传真:0519-****1220 项目负责人:江工

邮编:213000 传真:0519-****0503

电子邮箱:****@qq.com 邮编: 213000

电子邮箱:****@qq.com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开发区****管理科,地址:**市**东路 168 号。

联系电话:0519-****3693

10.3 异议渠道

招标人异议联系电话:0519-****1220,地址:**区横林镇崔桥村崔横南路75号;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电话:0519-****0503,地址:**天豪大厦3幢10楼,电子邮箱: ****@qq.com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附件下载1标书代写
附件下载2标书代写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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