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工伤预防项目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办法》(泸市人社发〔2021〕22号)和《**市2024年工伤预防实施方案》(泸市人社发〔2024〕4号)文件要求,拟比选符合条件的第三方验收评估机构对**市2024年工伤预防项目进行评估验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一)比选人:****。
(二)项目名称:**市2024年工伤预防项目评估验收项目。
(三)评估对象:****学院(培训项目)、****公司(宣传项目)。
(四)最高限价:不超过2万元(大写金额:贰万元整)。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二)其他要求
1.具备工伤预防服务机构的所有条件;
2.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开展评估业务所需的设施、设备和办公条件;
3.具有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伤预防、经济学、心理学、管理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具有完善的评估技术和方法;
4.近三年来(2023年1月)以来开展类似项目业绩并通过评估验收1个以上。
(三)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与本次验收评估对象为同一法人资格;
2.法人或者负责人与本次验收评估对象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股、管理关系和有其他可能影响本次验收评估活动公平、公正进行以及相关利害关系等情形;
3.参与本次验收评估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与评估对象存在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或为本次验收评估项目的实际实施人员。
三、比选指标及分值
(一)验收评估实施方案:分值50分
根据验收评估实施方案的整体性、合理性,以及能否最大程度满足业主方需求,人员安排合理性,评估工作重点的理解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验收安排、评估方法和核验重点内容等。
(二)执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分值10分
具有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伤预防、经济学、心理学、管理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人数为依据:
1.相关专业技术人员6人(含6人)以上8人以下得6分;
2.相关专业技术人员8人(含8人)以上12人以下得8分;
3.相关专业技术人员12人(含12人)以上得10分;
(三)开展业绩情况:分值20分
比选申请人近三年(2023年1月以来)开展类似项目业绩并通过评估验收,每具备1项得5分,最多得20分。
注: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四)报价:分值20分
满足响应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比选申请人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比选报价得分=(基准价/比选报价)×20。标书代写
四、提交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授权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五)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需包含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
(六)拟投入本项目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专业资格证明;
(七)开展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复印件);
(八)项目的具体拟实施方案;
(九)报价资料;
(十)其他材料。
注:上述资料需要比选申请人用文件袋密封并加盖公章。
五、比选须知
(一)提交时间:2026年4月7日至4月15日;
(二)提交地点:**市**区龙马大道一段70****社会保障局8楼工伤保险科);
(三)比选方式:****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才能进入综合评审环节;
(四)成交原则:对照比选指标进行评审,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若综合评分相同,报价低的为中选候选人;若综合评分和报价得分均相同,则以开展业绩得分高的为中选候选人。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失败:
1.报名截止时,实际报名比选申请人不足三家;
2.实际参加比选的申请人不足三家;
3.因重大变故,比选任务取消;
4.其他无法继续开展比选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注:比选申请人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将比选资料送达比选人,逾期送达的比选资料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六、比选信息及结果发布
本次比选信息和比选结果信息在****官网(http://rsj.****.cn/)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邓 柯
联系地址:**省**市**区龙马大道一段70号
联系电话:0830-****392,158****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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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