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受理交投新能源**县赣抚**灌区电干渠末段河段平流水发电试点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2026-04-08至2026-04-14,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1-****0852
通讯地址:**县政务服务一楼大厅9号窗口
邮 编:33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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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交投新能源**县赣抚**灌区电干渠末段河段平流水发电试点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罗溪镇电干渠****南(坝泉段西)附近1000米河道)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地质局****大队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选址位于**省**市**县罗溪镇电干渠****南(坝泉段西)附近 1000 米河道。本项目站址地处赣抚**水利工程电干渠尾水渠,****电站下游约 11.4km,青岚湖(尾水渠入**)上游约 2.83km,地理位置东经 116.138920°,北纬 28.406180°,****电站****电站发电尾水和流域来水的水能。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废气:施工遇大风干燥天气对施工现场及运输道路加强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蓬布等措施。 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建设施工人员为临时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不设置施工营地,少量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民房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置。 噪声: 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用垃圾桶收集,再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弃渣、弃土及建筑垃圾中可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其他对无利用价值弃方及时清运用于附近绿地和道路等建设。 运营期 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噪声: 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固废: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1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