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各参保对象:
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令第3号)及医保协议约定,麻****服务中心分别对以下2****药店的医保结算服务作如下处理,现向社会公告如下。
| ****药店退出、中止医保结算服务名单 | ||||
| 药店 名称 | 药店代码 | 药店地址 | 处理 情况 | 中止和退出时间 |
| **县药济康大药房 | P522****0013 | **县**镇**村街上 | 终止医保服务结算 | 2026.4.8 |
| **省骑云来****公司**分店 | P522****1898 | ****花园 | 中止医保服务结算 | 2026.4.8 |
以上2****药店不得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结算服务,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特此公告。
麻****服务中心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