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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信息分类:综合政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其他,其他 | |
| 施工信息 | 发布日期:2026-04-07 17:02 | |
| ****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26-04-07 | |
| ****建设局 | 有效性:有效 | |
| 关于**县城市更新二期建设项目二中**置区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作废的公告 | ||
| 关键词: | 施工许可证作废 | |
建设单位**县新****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办理了**县城市更新二期建设项目二中**置区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340********3020102)。现建设单位以变更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由,向我局申请作废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340********3020102)。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经我局按程序进行审查,同意予以作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许可证号:340********3020102,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