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东平县城市防汛应急治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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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县城市防汛应急治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城市防汛应急治理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02;

2.2项目名称:**县城市防汛应急治理工程;

2.3建设地点:位于**县**;

2.4建设规模:该工程设计图纸全部内容,包括拆除及恢复路面、开挖及回填沟槽、拆除原混凝土管道、**钢筋混凝土箱涵等。

2.5工期要求:45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签发的日期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

2.8标段划分:划分两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773.74586万元,其中一标段338.880953万元;二标段434.864907万元;

2.10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3.3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4《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本项目属于“建筑业”;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公告时间:自2026年4月08日起至2026年4月14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www.****.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市公共**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0000。电子标服务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28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逾期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城**街67号

联系人:鲁科长

电 话:0538-****805

2.代理机构:****

地 址:**县**街道**路399号

联 系 人:尹经理、李经理

电 话:0538-****180

8.异议受理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经理、李经理

联系方式:0538-****180

8.3监督单位:****建设局工程建设科

监督电话:0538-****090

9.其他补充事宜

9.1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功能,****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附件: 招标公告.pdf 附件下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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