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府城宗伯里一横路、文明西路4号、**二横路2号等8宗资产再次公开挂牌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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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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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6年3月2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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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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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坐落 |
府城宗伯里一横路29号、文明西路4号、**二横路2号、长生路66号、怡心路9-2号、国贸大道景瑞大厦、龙昆南路华新商业大厦、海甸二东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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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竞租保证金 (元) |
挂牌价格(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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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府城宗伯里一横路29号南侧第一间铺面 |
30.14 |
13000 |
3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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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二横路2号C幢7号、8号及9号铺面 |
137.13 |
31000 |
8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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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二横路2号C幢5号铺面 |
41.2 |
10000 |
2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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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二横路2号C幢4号铺面 |
32.96 |
8000 |
2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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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长生路66号长流粮所11号 |
113.31 |
10000 |
2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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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长生路66号长流粮所二层204、205、206、207房 |
84.04 |
4000 |
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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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国贸大道景瑞大厦裙楼第三层301房 |
1250.93 |
87000 |
24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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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龙昆南路华新商业大厦C幢303房 |
209.02 |
13000 |
35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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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期限 租金支付 |
租赁期限:5年; 租金支付: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 |
租金递增方式 |
本次挂牌成交价为第一年月租金,以挂牌成交价为基础,每年租金递增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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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修期限 |
无 |
租赁押金(元) |
合同期限最后一年租金标准的三个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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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状态 |
标的2、3、6、7、8为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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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现状 |
详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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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期 限用途 |
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机械维修加工和家禽、生禽、宠物、易燃易爆物品、建材化工产品销售等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如有发现,招租方将终止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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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 项说明 |
1、租金按季度交纳,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 2、****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该项目均无房产证,无土地证,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移交至招租方。 4、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5、此次挂牌招租资产除披露的相关信息外,可能存在信息披露不全、租赁纠纷、清场纠纷等与资产有关瑕疵问题,若出现上述情况由承租方自行解决,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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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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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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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 |
**乐评资产****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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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租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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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4********296426T 注册地:**省**市 法定代表人:曹莉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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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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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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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市****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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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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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本项目按现状以8个标的进行招租,报名应缴纳竞租保证金(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 7 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租赁押金和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 7 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3、本项目招租期限均为5年,其中本次挂牌成交价为第一年月租金,以挂牌成交价为基础,每年租金递增3%。租金按季度预交纳,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 4、确认新承租方之日起,给予原承租方2个月的过渡期(按原租赁合同最后1个月租金标准缴纳租金),新承租方的租赁合同起始日自上述2个月的过渡期满后开始执行。如由原承租方竞得或原承租方未竞得并放弃使用过渡期权利,则新承租方一律按确认新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并履行租赁合同,不设过渡期。另**二横路2号C幢7号、8号及9号铺面、**二横路2号C幢5号铺面、国贸大道景瑞大厦裙楼第三层301房、龙昆南路华新商业大厦C幢303房、长生路66号长流粮所二层204、205、206、207房为空置状态,即不设过渡期,新承租方按确认新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并履行租赁合同。 5、新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标的不设装修期。 6、新承租方负责房屋的清场工作,招租方协助。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招租方协助,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7、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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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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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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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告知 |
1、标的按现状招租,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招租方提供,**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招租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2、****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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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相关规则与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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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4、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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